占用盲道停车8名司机被处罚 均被记3分罚款150元
尚宾路上这辆车停在盲道上被抄告。
福州新闻网11月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通讯员 榕警 鼓交综/文 记者 陈暖/摄)连日来,我市交警部门在市区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惩占用盲道乱停车的司机。昨日,8辆机动车因在禁停路段占用盲道停车,被鼓楼交警大队民警开具《拍摄交通违法告知单》。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随鼓楼交警大队民警在湖东路、尚宾路等禁停路段沿线巡查。其间,民警发现闽A835BR、闽A013C3、闽A5370L、闽K66332、闽A19M10、闽A500A0、闽A6171H、闽A70W03等8辆车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人行道上的盲道也被这些车辆“霸占”。在拍摄取证后,民警给这些车辆开具了《拍摄交通违法告知单》。上述车辆司机需要在车辆年检前处理罚单,将被罚款150元并记3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但依法施画的停车泊位除外。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执勤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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