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9月24日讯(通讯员 梁伟生)近年来,永春县依托独特的山水禀赋、生态资源,着眼山绿、水清、民富,通过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推动连片示范创建、建立特色文化品牌、开展综合环境整治等方式,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孕育乡村文明成果。今年8月,永春县作为福建省唯一的基层代表参加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书面典型性交流。
一、聚焦标准规范,打响乡村“文明牌”。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围绕“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目标,每年推进10个县级示范村和一批乡镇级示范村建设,实施“治污、美化、绿化、创新、致富、和谐”六大工程,打造一批具有永春田园风光、山水特色的美丽乡村。总结提升几年来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2014年9月在全省率先发布实施《永春县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制定10个方面105条标准,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概念、遵循原则、建设范围和目标、管护考评机制等,使美丽乡村建有方向、管有办法、评有标准,其中,特别将“乡风文明”作为一个专项建设规范,制定了弘扬文明风尚、开展文明创建、提升文明素养和文明户创建率、美丽家庭创建率等标准,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永春县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被纳入全国、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中央电视台以《乡村有个性 美丽有标准》为题作专题报道。
二、聚焦连片扩面,广织乡村“文明网”。一是将文明县城创建经验推广应用到农村文明创建。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县城的示范辐射作用,组建美丽乡村志愿服务队、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组织志愿服务队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以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带动农村文明新风。建设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市级民主法治村32个,建成全市首批法治文化长廊,推进“无讼生态乡村”创建,全市美丽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现场会在永春召开。二是让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形成连片创建的带动效应。积极探索农村精神文明连片创建的有效途径,结合5个美丽镇区建设、4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培育和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把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融入镇区沿线、精品线路沿途、溪流沿岸的村庄建设中,串点连线、串线连片、串片成面,实现“点上示范、线上带动、面上出彩”,扩大文明的普及度和覆盖面。三是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全过程。树立“顺应自然、顺应规律、顺应民意”理念,把生态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最高标准,不砍树、不填水、慎拆房、少硬化,保留村庄自然生态,践行尊重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文明理念。开展“全民大造绿”,发动群众捐绿、爱绿、养绿、护绿,创建省级生态村35个,全县85%的村庄至少有1处公园绿地,打造“村在林中、林在村中”的环境,荣获国家生态县、全国绿化模范县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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