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9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欢欢/文张人峰/摄)近日,安徽淮南师范学院的一名女学生称自己扶起了一名摔倒的老太,结果被讹要负全责,于是在微博上发起“寻找目击者”以证清白。而事件中的另一方,被扶老太及其家属称女孩撒谎,老人是被她骑自行车撞倒的。由于监控视频没有拍下事发经过,该事件陷入“罗生门”,这也让“扶老人”这一社会问题再度引发热议。那么,看到路边摔倒的老人,你会不会上前搀扶?你认为该如何保障好心人权益呢?记者走上街头,听听市民朋友怎么说。
三成市民立即扶:人性本善不怕被讹
昨日,记者在宝龙城市广场随机对50名市民进行调查,数据显示:38%的人选择了“立即上前扶起”,30%的人选择了“拨打110、120并等待”,20%的人选择了“会找他人一同扶起或先拍照留下证据”,12%的人选择了“不扶,免得被讹诈”。
“扶不扶老人这根本不应该是个问题。”王先生是一位教师,他认为任何时候,老人摔倒肯定是要扶的,这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是你爸妈在路边摔倒,你也会希望有人扶的。如果有一天你老了摔倒了,大家都不扶你,你会怎么想?”在他看来,社会失去公德要比被他人讹诈可怕得多,加上人性本善,被扶的老人不会无故冤枉自己。“如果对方想讹诈,应该会选择一个人少地僻的地方,等我将他扶起并送他去救治时才开口,否则是不会讹诈我的。当然,如果判断到对方是在讹诈,我就会马上寻求警察的帮助,这就是我敢扶倒地老人的原因。”
调查的过程中,多数选择“拨打110、120并等待”的市民表示,如果现场有监控的话,自己是会立即上前扶起倒地老人的。“有监控视频可以证实我是施救者,我扶起对方时就会更加毫不犹豫。当然,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我会先找个人帮我作证,然后一起去帮助倒地的老年人,这样可以避免产生误会。”市民杨先生说。
有心无力不敢扶:不仅是怕被讹钱
“不是我不想扶,是我真不敢扶。”走访中,市民赵先生直言,现在“碰瓷”的人太多了,如果倒霉不幸遇上了,被讹钱是小事,关键是有苦说不出,心里感到憋屈。“我收入并不高,就算好心扶起的老人不是‘碰瓷’的,也要好人做到底,打120报警并跟车把老人送到医院,到时万一老人的家属一时半会联系不上,再或者遇到的是孤寡老人,一堆事上来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家住五凤兰庭的吴老伯坚定表示:“我虽然是老人,但我不会去扶。”他认为,“一些老人心太坏,谁扶他就说是谁推倒的。这样的人一多,谁还敢扶?”市民黄女士则想到了另一个方面,她认为自己没有多少医学常识,如果上前将对方扶了起来,有可能会使对方伤情加重,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不是不想扶,而是‘扶不起’”。
“好人法”出台能否改变这种现象
近日,河南一老人摔倒在积水里,路人看到却未敢行动,最终老人溺亡。扶与不扶,再次考验着我们。如果“好人法”出台,是否能改变这种现象?继北京、杭州等城市出台或拟出台为好人站台、撑腰的“好人法”后,上海市人大日前也启动了《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的立法工作。根据设想,新《条例》草案拟对公众无偿参与救治免责,以此鼓励更多人加入街头急救。
对此,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血液科副教授陈勤奋曾在媒体报道中说:“即使我是受过培训的,在没有任何救助器材的情况下也只能做些心肺复苏、压迫止血等,不一定奏效,当然要免责。否则我一伸手救人就要保证判断准确、救活,谁敢做?”但陈勤奋也认为,呼救也是救人。
那么,“好人法”是否会有成效?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民众对此表示看好,认为这是强有力的牵制“讹人”的手段,今后再也不用担心扶人会被坑。但也有不少民众认为“不敢扶”反映的是医疗和保险的不健全,不是单靠立法就能解决的。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法律和道德并不是两个对立面,“好人法”体现出了政府公正的态度。“面对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好人法’的拟定正是法治社会民生化的体现。该法律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倡导人与人之间诚信与友善。”甘满堂说:“一方面,能够以法律身份告诫试图以欺诈方式获得非法利益的人;另一方面,可以鼓励更多热心人士发挥互助友爱的精神,用法律保护他们,更快推动社会形成和谐文明。”
甘满堂同时表示,与其讨论是否应该立法,不如通过舆论倡导,让更多人聚焦执行层面,使法律更具有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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