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文明要讯
  • 道德建设
  • 文明创建
  • 志愿服务
  • 未成年人
  • 我们的节日
  • 人文福建
  • 文明网校
  • 域外文明
  • 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
  • 来稿选登
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热评 > 正文
《意见》让志愿服务更具含金量
http://wmf.fjsen.com 2015-09-01 15:48:01 孙懿德 来源:嘉兴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志愿服务记录的公信力和志愿服务证明的权威性,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主体、证明内容、证明格式、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9月1日新华社)

“志愿者活动使得我一颗稚嫩的心得到了锤炼,使得一个未曾涉世的青年真正的长大成熟。如果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难忘’,如果用一个字来评价,那就是‘值’!如果说什么最值得让我保存,那就是我每次参加志愿者活动的证明……”这是笔者在网上看到的一篇志愿者服务的心得。笔者相信很多志愿者朋友也一定和这位网友一样有此感慨,相关志愿者单位给我们开具的志愿者活动证明,比我们的个人存折都有价值,因为这是社会给予我们“爱与奉献”的付出最美丽的凭证,更是我们人生中最富有的道德财富。

作为一名志愿者,笔者收到的各种各样的志愿者服务时间记录凭证可谓种类繁多:有手写的,有电脑打印的,有贺卡形式的,更有志愿者服务时间便条形式的,志愿者项目负责人在下面盖个章或是签个字,也算证明。这样的证明,要上纲上线,说服力也存在缺陷的。这样的缺陷如何补?据民政部网站8月31日发布消息,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志愿服务记录的公信力和志愿服务证明的权威性,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就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主体、证明内容、证明格式、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无疑是让志愿者事业更规范有说服力了。

志愿者服务规范记录,其实也是文明大军中一道美丽的风景最有保存价值的文献,所以,这些服务不能总满足于小打小闹,记录更不能有太多的随意性,尤其是对于志愿者服务时间,本来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记少了,对服务的人不公平,多写了服务时间,又让志愿者服务的功效变了味。如今,《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让这项文明好事记录有了统一的格式和流程,无论是对于志愿者规范管理还是志愿者开展服务正常开展,记录都比以前更有说服力。

以《意见》明确了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主体为例,要求按照“谁记录谁证明”的原则,出具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依法设立的组织或单位,需要出具证明的志愿者参加了该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客观真实地记录了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这就比原来的志愿者活动记录详细而有了第三方证明,如今的志愿者活动证明,不单单是活动组办方和志愿者两人的事情了。《意见》让这项好事更加锦上添花。

相信由此《意见》为志愿者服务把关,对志愿者服务的诚信度,以及服务质量,都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孙懿德)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第157期《“傻子”的幸福》

第156期《工业区里的“学习屋”》

第154期《快乐的“勇哥”》

第153期《小巷里的原住民》
相关评论
  • 文明委成员单位
  • 文明行业
  • 地方文明网站
  • 福建新闻网站
福建省政府福建人大网福建省政协网省委统战部福建网信网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总工会福建共青团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福建文艺网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省烟草专卖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食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税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省邮政公司
福州文明网厦门文明网漳州文明网泉州文明网三明文明网莆田文明网南平文明之光龙岩文明网宁德文明网平潭文明网
东南网福州新闻网厦门网泉州网漳州新闻网宁德网
  • 关于文明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