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已经5天了。几天来,从中央领导到社会各界,都在关注着、牵挂着天津。肆虐的火焰吞噬了生命和财产,也灼烧着人们的心,舆论场满是对惨烈悲剧的震惊、对救火英雄的痛惜,更有对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的关切与追问,也有一些质疑和传言。(8月17日,《人民日报》)
灾难面前,如何才能够顺利度过这样的质疑和拷问,顺利拯救生命不再遭遇伤害,这似乎应该成为一种至关重要的内容。然而,当正面的信息与负面的信息共同来袭的时候,“信任共同体”的责任才是更为突出的。不过,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构建“信任共同体”并非属于自己的事情,于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实,如此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信任共同体”的构建过程,乃是你我共同携手的过程,只有在你我携手共建的过程中,才能够让“信任共同体”真正实现落地生根,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恪守不变的规则,而不是等待着“信任共同体”的来临。
“信任共同体”的构建过程,离不开你我的努力,这表现在你我都应该是“信任共同体”的贡献者。对个人来说,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这应该是最为基本的要求。当灾难来临的时候,我们能够做到“不造谣、不信谣和不传谣”,这就是基本的规范。在这样的基础上,如果发现任何与谣言有关的内容,我们能够做到的应该是积极进行举报,努力将这样的不良信息能够屏蔽在自己之外。只有如此,才能够助力“信任共同体”的构建过程。由此也不难看出,对于“信任共同体”的建设来说,其实就是每个人努力的过程,你的点滴努力,都能够将“信任共同体”的大厦助力无限,无论多么微小和卑微的努力,都能够是一种贡献。
另外,“信任共同体”在你我携手的时候,更是需要法律“亮剑”。比如本次天津发生爆炸事件,有的人竟然希望发灾难的财,开始进行各种诈骗活动,这必须绳之以法;同时,对于各种传播虚假信息的网站和自媒体,也必须能够绳之以法。对于“信任共同体”来说,法律的“亮剑”显得极其重要。一方面,法律能够规范人们对于谣言的态度,从而能够遵守“信任共同体”的价值规范;另外一方面,法律又是能够增强人们对于权威信息的遵守程度,只有让法律“当家”,才能够真正让“信任共同体”落地,因为一旦出现问题,我们就可以寻找法律的帮助,从而走出最终的困局。
从中不难看出,对于“信任共同体”来说,这绝对不只是顶层设计的内涵,更是你我共同努力的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你我的支持的话,“信任共同体”往往就会沦为一种“看上去很美”的虚幻,而只有当你我携手的时候,才能够真正编织出所谓的“信任共同体”的网络,从而能够构建我们社会中对于客观事实的基本态度,能够让人们认清楚谣言的真面目,懂得事实才是我们追求的价值所在。也只有如此,当“信任共同体”的雏形渐渐显露出来的时候,你我也都将是受益人。(李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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