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8月12日讯(通讯员 何国庆)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促进网络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作为首批电子标识推广应用试点单位之一,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按照“经营主体主动申请,工商部门审核发放”的方式,积极探索实践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推广应用工作。结合工商职能及城厢电商蓬勃发展实际,先行先试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并在全区范围推广应用,受到广大网络经营者的积极响应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赏,为创建可信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环境,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产生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全区已发放电子标识159个,到今年年底城厢区工商登记主体开办独立网站的电子标识贴置率将达到50%以上。
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供人员保障。
城厢区工商局成立了网络电子标识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领导小组组长,在最短时间内配备业务精英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安排固定办公地点,组织人员制定详细推广方案,明确实施的时间要求、部门职责、操作规范、工作目标、长效管理措施等,要求各工商所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数据采集,着力提供数据保障。
为保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涉网主体数据真实可靠,城厢区工商局依靠自身开发的涉网主体采集与监管软件,多次开展对辖区企业、个体户涉网采集工作。通过日常巡查、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在全区5个工商所5名网络专管员“白加黑”的不懈努力下,共采集出涉网企业350户、个体户1100户,尽最大可能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为工商网络电子标识的推广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内外培训,着力提供业务保障。
对外,与电商行业组织取得共识,共同组织城厢区36名“触网”代表参与“工商网络电子标识”推广培训班。传播介绍我省电子标识推广工作及申请事宜;对内,及时开展基层工商所网监专管员及所长的业务培训,介绍如何对网络经营者的电子标识申请内容进行人工比对、审核。为弥补目前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现状,并多次就如何规范电子标识的申请、发放、监管等过程进行集思广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加强引导宣传,着力提供舆论保障。
一是通过国家、省、市等不同媒体,对城厢区工商局开展网络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持续宣传,中国工商报、海峡消费报、莆田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均作跟踪报道,工作成效影响不断扩大;二是印制3000份电子标识申请步骤说明书,通过我局对外窗口直接发放办照的涉网经营主体;三是通过安福电商城及周边地区的大型LED进行宣传,工商电子标识信息直接覆盖城厢数量庞大的网贸人群;四是向在登记在册的涉网主体群发网络电子标识推广短信。通过以上宣传举措,城厢区工商局不断扩大工商电子标识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加强研究规范,着力提供理论保障。
在五个方面对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应用予以规范:一是明确电子标识使用范围。在城厢区范围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并经本级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使用电子标识公开真实身份。二是确定电子标识发放的对象和原则。对象包括网站经营者和网店经营者,并实行免费原则,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三是明确工商部门负责电子标识的审核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工作职责。四是制定电子标识申请发放流程,包括网上申请、内网审核、脚本下载、撤销等流程环节。五是制定电子标识监管办法,加强监管,纠正不规范应用,查处仿冒、伪造电子标识及其他违法行为。
认真开展网络电子标识推广应用工作,引导网络经营者规范合法使用电子标识,为有效解决网络经营者真实身份难以识别、交易诚信难以保障问题,做好国家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建设福建省可信网络交易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城厢区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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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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