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8月7日讯 据悉,福安市启动《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368惠生工程”实施方案”( 试行)》,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鼓励学生回原籍学校就读,缓解城区学校扩容压力,进一步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关爱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着力解决好寄宿生住宿、吃饭问题,为学生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
“368惠生工程”。即指对公办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午餐学校,寄宿生及寄午餐生实行地方政策补助。
“3”是市政府按每位寄宿生、寄午餐生每年300元给予全市公办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及寄午餐学校管理补助,用于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的水电、燃料、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学生生活设施设备维护等费用;
“6”是市政府按每位寄宿新生一次性补助600元,由市教育局统一政府采购配置并发放寄宿设备和寄宿生生活用品。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的寄宿生各享受一次补助。寄午餐生不享受该补助。
“8”是除低保家庭寄宿生外,在每位寄宿生每年省级以上营养餐补助1000元(日均5元)的基础上,市财政按每位寄宿生每年再增加营养餐补助1600元,每年按200天计算,即每天增加8元补助。小学和初中低保家庭寄宿生则分别在每生每年省级以上最低生活补助2000元和2250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分别增加600元和350元的营养餐补助;同时予以寄午餐生每生每年1000元(日均5元)的午餐补助。
据福安市教育局统计,福安市现有农村中小学寄宿学校39所,寄宿学生共计3404人,按照“368惠生工程”补助标准,福安市每年共投入资金712.08万元。福安市“368惠生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农村学校受益学生开心,让留守儿童更好地健康成长。
此举是福安市委、市政府继“农村特岗教师行动”、“城乡学校结盟行动”之后的又一“普惠教育,情暖农村”有力推进农村教育改革的新举措。(福安市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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