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活动实效。一是各旅行社认真实行旅游团队行前会议制度,切实承担起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落实旅行团行前教育、告知制度,做好行前培训说明,同时做好行前会议记录。认真向旅游者宣传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向旅游者讲解《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 (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二是在旅游团队行中引导中,建立文明督导员制度,鼓励旅游者互相提醒,共同遵守旅游团队文明出游相关规范,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规劝和制止。对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旅行团队,推荐1名团队成员作为文明督导员,率先垂范,全程督导;发挥导游领队的作用,导游、领队肩负起文明旅游宣传员、监督员的责任,做到“先知、会管、常提醒”全程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工作。三是导游、领队人员在旅游行程结束后认真做好导游日志工作,日记主要内容包括旅游行程中各要素的情况;团队文明旅游简要情况及主要不文明的行为;影响旅游安全的行为与事件;旅游者的意见与建议;旅游团队路线安排存在的问题或改进与提升的意见与建议;旅游行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情况。旅行社在回收导游日志后对旅游团队行程中的各类情况加以统计分析并作出针对性的整改与总结,全面落实和完善旅游团队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工作,规范旅游团队档案的归档工作。四是在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告别不文明行为”主题活动基础上,持续做好从业人员文明旅游教育工作,推动形成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加强对公交、出租汽车、长途客运、旅游客运驾乘人员的文明意识教育,要求驾乘人员主动作为,遵章守规、文明服务,全心全意为旅客提供更舒心、更省心、更暖心、更安心、更顺心、更放心、更贴心的“七心”服务。同时,要求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工作,对乘客耐心引导、劝导,及时提醒和纠正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让广大乘客自觉提升文明素质,文明乘车。
四、把握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落实。一是认真部署。市文明办及时下发《三明市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明指导办〔2015〕9号),制定《三明市春节元宵节期间文明旅游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文明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宣传内容和任务要求。在节前及时召开文明旅游联席会议,部署春节元宵节期间文明旅游重点工作,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把文明旅游工作与安全旅游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全面落实和完善旅游团队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工作,抓好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规范旅游团队档案的归档工作。二是有效推进。利用春节元宵节期间客流量大、关注度高、受众面广的有利契机,结合实际,策划开展了一系列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梅列区以“文明与旅游同行”为主题,组织梅列辖区的景区(点)、星级酒店、旅行社开展了“美丽三明、文明旅游”宣传咨询活动、“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好市民”主题活动;将乐县设置文明旅游服务岗,积极开展“零距离五服务,争当行业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文明旅游“十佳行业标兵”、“文明游客”、“文明旅游之星”评选,评选出注重文明旅游并主动引导他人文明旅游的旅游者12人,给予评选出的文明游客旅游优惠上万元;泰宁县以“金泰开泰,幸福祥宁”为主题,充分利用好高速服务区亮角落和动车洗手间广告媒体,广泛发布文明旅游宣传广告。三是志愿服务。市委文明办、市旅游局春运期间在三明北站启动以“文明旅游尽显素质、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文明旅游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在候车厅设置20面宣传展板向过往旅客宣传文明旅游知识,50多名志愿者在现场分发了2000多份《告别不文明行为 争当文明好市民》倡议书,为旅客提供咨询、取票、秩序维护、行李运送等志愿服务。春运期间,共组织150名文明旅游志愿者前往各动车站及桃源洞、大金湖、玉华洞、淘金山等景区开展文明旅游劝导及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均佩戴三明文明旅游志愿者绶带,分成若干小分队深入车站与各相关旅游景区维护环境卫生、向过往游客发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引导游客纠正不文明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累计志愿服务旅客达3万多人次,发放宣传单2万份。四是抓住重点。春节元宵节期间,三明市共审批赴台人员30多人(次),行前向每位办理赴台业务人员发放《文明出行宣传材料》、《文明行为指南》、《赴台注意事项》、《赴台交流文明行为要求》等宣传资料,严格对赴台团组进行赴台行前教育时,突出加强文明出访教育;建立文明赴台交流责任人制度,明确赴台团组的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有监督、管理团组成员文明出访之责。建立文明赴台交流追责制度。对存在不文明行为并在岛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团组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五是加强督查。针对季节特点,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5年春节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检查的通知》,组织旅游、安监、交通、消防等部门开展假日市场分析预测与市场检查,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企业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与所属各景区(点)、旅游单位签订《2015年旅游安全生产(消防、综治、文明)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安全检查、节庆活动审批、应急情况处置和市场供给、质量监管、文明旅游宣传等各项工作。六是广泛宣传。在客运站、公交首末站、公交站台等游客聚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等,在客运站候车大厅电子屏幕播放文明旅游宣传片。在出租汽车、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等交通工具上,利用公交车载电视播放“山水有情,感受三明”旅游宣传光盘,通过车顶灯和后窗LED条屏等宣传媒介刊播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和公益广告,开展潜移默化的宣传引导。同时,利用微博、博客等媒介开展网络文明志愿传播活动,两节期间,组织文明网络传播志愿者发布、转发文明旅游相关信息320余条,累计发放“争当文明游客”宣传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品质旅游出行提示及游客乘车安全须知宣传单各3000余份。积极发挥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主导作用,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黄金时段、重要版面集中制作播出一批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其中,三明电视台在《三明新闻》播出稿件14条,三明日报刊登文明旅游公益广告1个半版面、《文明相伴 旅途漫漫》专题讨论2次,三明广播电台播出23条(次)。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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