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整治手推车装载物品占道经营已成常态。(王协云 摄)
优良的城区综合环境是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必要条件。记者昨日从思明区了解到,一场“剑指”市容市貌整治的专项战役已在该区拉开大幕。思明区委书记游文昌表示,思明区将以“归零”的意识,集中精力推进市容市貌全域专项整治,切实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新一轮文明城市(区)创建打下良好基础。
城市管理仍面临较大压力
漫步街头,放眼思明区,环境更美了、空气更好、道路更畅通了……悄然的变化给生活在这个中心城区的人们带来看得见的宜居与舒适。
这得益于近年来思明区孜孜追求的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全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扎实推进鼓浪屿整治提升、环岛路综合治理以及“两违”、“四车”专项整治等工作,让整个中心城区生机勃勃、日臻秀美。
然而,思明区的决策者清醒地意识到,因为辖区内在建工地施工、人流量、车流量增加等原因,当前城市管理仍面临较大压力,部分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城区市容市貌与国际化现代化城区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差距。
从零开始提升城区环境
“我们必须放下以前取得的所有成绩,一切从零开始。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担当,勇于作为,集中精力推进市容市貌全域专项整治。”就在上周五,思明区委召开市容市貌专题会,游文昌对已启动的思明区市容市貌全域专项整治提出了要求。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既是思明区的当务之急,也是战略之举。游文昌指出,市容市貌关系城区形象,是营商环境的最基本要素。针对近期占道经营“回潮”、个别区域环境脏乱等问题,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务必集中力量进行全域专项整治,切实以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提升城区环境。
【动作】
“四车”占道经营最高罚500元
思明区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市容市貌全域专项整治
使用小型货车、电动三轮车在思明区占道经营,将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在上周五思明区委召开的市容市貌专题会上,思明区对已启动的市容市貌全域专项整治做出了具体部署。
思明区表示,将力争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难度较大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其中,辖区小货车占道经营、流动占道摆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市容市貌、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市民相关投诉举报明显减少,群众反响良好,满意率提升。
整治重点
“四车”占道经营
这场专项整治为期三个月,从7月20日一直持续至10月20日。以“四车”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思明区此次的专项整治围绕乱停车、占道经营、卫生脏乱、违章搭盖、非法观光自行车运营等影响市容市貌问题开展,确保常态长效。
重点整治区域包括,环岛路沿线、厦大南普陀周边、厦禾路、鹭江道、中山路、思明南北路、禾祥东西路、莲前东西路、湖滨南北路、市府大道、湖滨南路、湖滨东路、嘉禾路、仙岳路、莲岳路、瑞景BRT站等主干道、景区、商圈、小区周边路段。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包括:使用微型车运载物品占道经营的;使用电动三轮车运载物品占道经营的;使用人力三轮车运载物品占道经营的;使用手推车装载物品占道经营的。
从严处罚
占道经营按上限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思明区还明确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对于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
其中,对小型货车、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对违法行为发生在主干道标志标线明显的,机动车按罚款150元、扣3分处罚;无明显标志标线路段,按违法停放处100元罚款;机动车涉及外部特征或改变内部结构的,处500元罚款;小型货车在早晚高峰禁行时段通行的,处150元罚款、扣3分处罚;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的,无牌的处500元罚款,无证的处予3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电动三轮车进入限行区域的,处500元罚款。上述处罚由交警部门负责。
对利用小型货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装运物品进行占道经营的行为,依照《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相应的罚款处理,同时对车上物品进行清点并开具登记保存文书,处罚程序履行完毕后,登记保存的物品予以返还。对鱼虾、蔬菜、瓜果等易腐易烂的物品,当事人现场拒绝自行处置的,由城管部门予以取缔;对手推车、人力三轮车直接予以取缔;对已开具登记保存文书的物品,现场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上述处罚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厦门日报 吴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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