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互联网+道德”要有用户意识
当前广为大家热议的“互联网+”,主要还是指传统经济领域与互联网的全面“联姻”,以此推动经济发展的创新与活力。“互联网+”经济,是以信息科技发展,推动“物质文明”进步;同理,我们也可引入“互联网+”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互联网时代物质与精神文明齐头并进。(中国文明网)
马化腾对“互联网+”思路的解释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能够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能够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如今,网络技术日臻成熟,它像一列快速前进的快车,已经“搭载”着工业、金融、商贸、零售、医疗等“乘客”进入了新的站点。“互联网+”也成为跨家合作、传统产业搭载网络便车的代名词。
“互联网+”同样可以给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带来良好机遇。主要表现在,利用网络快捷传播特点传递道德价值,凝聚文明力量;通过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等功能,能够更好地储存、搜索人们“道德档案”,让人们更加注重自己的道德资产。
“互联网+道德”有巨大发展潜力。这几年,网络在社会道德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如,利用网络打造起来的社会诚信体系,让不信者寸步难行;中国文明网好人365(其中包括微访谈)、凤凰网“暖新闻”、“五网联盟”等网络平台,成为弘扬社会美德大舞台;正在进行的“点赞模范”活动,以及平时网络上开展“文明征集”等活动,成为一道道靓丽风景线;“志愿服务APP”“雷锋超市”等网络平台,成为凝聚美德、传播文明的重要力量。
俗话说,几家欢乐几家愁。利用互联网进行文明建设,有的受到热捧,展现出强大生命力,有的则“虎头蛇尾”,热闹一阵之后便告沉寂。缘何?
笔者认为,“互联网+道德”不是“互联网”和“道德”的机械叠加,而是两者融为一体,相辅相成,才能产生“1+1>2”的良好效果。要达到这种效果,就要有足够的“用户意识”。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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