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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用"四个强化"落实省精神文明建设暨先进表彰大会精神
东南网7月10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文洁)为把7月6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表彰大会精神落到实处,10日,厦门市湖里区召开由10个精神文明创建专治组,区部委、办、局主要领导,各街道分管文明创建的副书记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
会议对湖里区落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出“四个强化”的要求。
强化责任意识
湖里区要求区各级各部门要在文明创建中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要靠前指挥;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以“问题不过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做好各项文明创建工作。
强化问题导向
湖里区的文明创建要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整治好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难题,切实让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创建实惠和成果。
据了解,湖里区对216条小街小巷的整治工作,就是着眼于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诚信文明的生活环境。在去年的国检中,湖里区承担了全市70%以上的小街小巷的测评工作任务,并受到中央文明办的高度赞扬。
强化创新方式
湖里区要在文明创建中强化创新意识、创新观念、创新方法。现今社会正处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对此,湖里区特别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利用信息手段,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发挥新媒体的特殊作用,按照省文明办下达的通知要求,主动与信息传媒对接,搞好文明创建的特色宣传,打造文明创建的新品牌。
强化为民服务
文明创建归根到底是为民服务工程,因此,湖里区强调,文明创建要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的思想不动摇,要把为民解难、为民排忧、为民造福作为文明创建的目的和要求。要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房前屋后做起,把创建活动同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升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让群众得到更多的文明创建的实惠,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文明创建带来的幸福感。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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