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 创建惠民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当家品牌,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美好。我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创建为民、利民、惠民理念,接地气、连民心,让文明蓬勃生长,让幸福可感可触。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三明市因为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门前三包”等活动在掀起全国学三明的热潮。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创建的项目因时而变,但三明的文明城市创建始终就没有离开过总体工作布局,不但解决人心安定的问题,还承担促进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很多职能。借着精神文明这张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能量也被释放出来,地区经济投资、建设环境随之得到改善。“满意在车间”“满意在公交”“满意在公园”等点上活动逐步拓展为“满意在机关”“满意在窗口”“满意在社区”等面上活动,最终汇聚成软硬环境都让群众满意的“满意在三明”。
作风建设成为改进工作的突破口。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骑车徒步察看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办系统利用业余时间不打招呼、走街串巷明察暗访,察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情,听群众呼声和要求,及时发展和解决问题。各类文明测评体系中,测评指标总量压减幅度超过30%。“改进迎检作风”也首次被纳入文明城市测评范畴,强调不兴师动众扰民、不增加基层接待负担、不干扰地方正常秩序,受到基层好评。
为民创建,突出实效。各地通过文明城市创建,坚持将创建活动融入群众生活,把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作为经常性工作,把工作重心、项目投入、资金支持落到百姓的需求上,排出计划表,每年都能集中为群众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好事,从治理环境脏乱差、改水改厕改路入手,推动体育场馆、道路、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努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让百姓亲身感受创建带来的变化、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三明和泉州、漳州三市收获“全国文明城市”殊荣,实现我省三个参评城市全部入围的“满堂红”佳绩。加上福州、厦门继续保留这一称号,目前全省已经有5个设区市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另有29个村镇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67个单位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5-06-26晋江充分利用网络平台 推动精神文明创建
- 2015-05-21新罗区委文明办指导精神文明活动中心
- 2015-05-18丰泽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向“三新”组织延伸
- 2015-05-07漳州市文明办调研诏安县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 2015-04-27丰泽区出台精神文明信息工作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