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出台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实施办法
文明风6月15日讯 近日,《福安市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实施办法》出台,进一步完善关爱帮扶机制,推动形成好人好报的良好风气和机制环境。
近年来,福安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涌现出一批道德模范、美德少年和“身边好人”。为充分发挥榜样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浓厚氛围,根据《福建省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福建省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细则》精神,结合福安市实际,制订出台《福安市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帮扶和礼遇对象为福安市的各级道德模范(含美德少年)、“中国好人”、“福建好人”荣誉称号获得者。
《办法》规定,帮扶方式包括节日慰问、就学困难帮扶、养老医疗保险帮扶、最低生活保障帮扶、困难临时救助、志愿服务帮扶、就业创业帮扶、银行信用贷款帮扶、各类社会组织优先提供帮扶等措施。
《办法》规定,礼遇方式包括受邀参加庆典活动、子女优先在城区就学、住房保障优先、医疗保健优先、免费参观游览等方面的礼遇,并由宣传部、文明办等有关部门通过大众传媒、公益广告、宣传栏、道德讲堂以及设置优先就医、优先购票、优先办理业务窗口等方式,大力营造崇尚、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社会氛围。(福安市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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