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设立专款奖励文明社区创建
文明风6月10日讯 近日,丰泽区召开常委会研究丰泽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工作的建议,会议通过了区委文明办关于文明社区发放奖金的建议。从2015年起,该区的社区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市、区级文明社区的,在其获得命名表彰后的三年内,每年由区财政分别给予每个社区1.8万、1万、0.8万元奖励金。届期内有升格的,受表彰当年开始按最高级别标准发放。经初步测算,该区今后每年投入此项奖励金就达45万元左右。
据悉,采取区财政统一设立专款为文明社区发放奖金的做法这在泉州市尚属首例。此举,将极大提高各社区的创建工作积极性,并推动该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向更高水平发展。(泉州市丰泽区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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