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

黄志丽,女,197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1995年,黄志丽考入法院开始了审判工作,并很快成长为办案能手。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她深入乡村、社区,走访当事人,想方设法熟悉民风民俗民情,用心查清民事案件纠纷产生的根源,同时积极更新法律专业知识,主动学习心理咨询师课程,考取婚姻分析师资格证书,并将其运用于日常纠纷调解中。她坚持“因案施策”,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大力宣扬家庭传统美德,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提醒当事人诚实守信,在审理相邻纠纷案件中主张谦恭礼让、和睦相处,在审理赡养抚养案件中弘扬敬老爱幼美德。她所办的案件40%七天内审结,调解撤诉率达93%,服判息诉率99%以上,被称为明断是非的“快枪手”。

黄志丽坚持又好又快办案,平均每天办结近2件,上诉率不到3‰,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面对高强度的办案压力,黄志丽从不叫苦叫累。一位80岁高龄的老大娘在交通事故中左腿粉碎性骨折,卧病在床无人照顾,黄志丽不仅为她赶赴外省追讨赔偿款,而且悉心照顾她3年多,直至老大娘去世。农民工许某从工地脚手架上坠落,高位瘫痪,妻子将他丢在工地要挟雇主赔偿。黄志丽提前介入调解,看到不能翻身的许某躺在办公桌,浑身屎尿,她卷起袖子,不顾脏臭,亲自为许某擦脸、喂饭喂水,并与许某妻子长谈,唤起她的真情。同时找到雇主协调筹款,经过6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许某当场拿到了12万元的赔偿款。有一起离婚案件,男、女方分别托黄志丽的老同学和姐夫来说情,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她没有生硬回绝,而是和老同学聊孩子的生活和将来,跟姐夫说起父爱的重要性,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黄志丽还在群众家门口创设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她创造性总结出了“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共为群众答疑解难474次,进社区、企业、居民家中法律服务134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9件次,巡回办结案件94件,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505件,其中涉老、涉妇、涉少等婚姻家庭纠纷达56.2%,社区诉讼案件下降了5.27%。目前,芗城区已经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

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3年,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黄志历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被中组部、中宣部作为“最美基层干部”、福建省“八闽楷模”组织集中宣传。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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