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4月21日讯(通讯员 林平山 潘必鹏)一是深化文明城市(区)创建。全力做好全国、全省文明程度指数年度测评迎检工作,制定和实施新一届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区)规划,整合各类资源、平台,借鉴、吸纳部门、基层创文明城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科学的成效测评、动态管理、绩效考核、督促检查、责任问责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区)创建机制化、常态化;开展文明城市(区)创建专项整治活动,培育更多亮点,增加更多强项,着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开展骑车徒步检查文明创建活动,深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车站路口、集贸市场、居民小区、窗口单位和学校等基层一线,有计划、有针对性、经常性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调研、现场检查和暗访,提升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水平。
二是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围绕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立足于提高农民素质,加强民风建设和环境整治,使创建活动寓于“美丽乡村”建设之中;以抓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的工作机制,召开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学校与农村结对共建活动座谈会,促进共建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农村文化建设;组织对各镇(街道)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考评,在各村(居)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户)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遏制各类歪风邪气,把农村社会风气引导到崇德尚俭和热心公益上来;继续培育推广乡风文明“五小”、“三堂建学堂”创建典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深化文明单位创建。重新修订《泉港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在届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制,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活动常态化;做好第十三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申报,组织新一届市、区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创建届中自评、初评,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创建文明城市(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文明传播、送温暖献爱心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拓宽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容。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活动,引导参赛行业落实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措施,组织观摩交流活动,提升服务水平。(泉州市泉港区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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