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启动
2015-04-14 10:56:30 来源:厦门文明网
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黄鹤麟:让“示范月”利民惠民 厦门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后,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有了新期待新要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把厦门打造成为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标杆城市的新目标提出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市民朋友的热烈响应。特别是“文明小白鹭”形象揭晓后,世界冠军、志愿者联盟、行业代表、普通市民等纷纷加入代言行列。 各区各部门也迅速行动,如思明区与南普陀寺共同发起“善心善行365”行动、湖里区制定“向十大不文明行为说‘不’”活动实施意见、海沧区提出“八个文明行动”、集美区开展创建示范区三大系列行动。希望各区、各街道、各单位要把此次“示范月”作为争创文明行为示范区的重要载体,注重创建成效,力争办出品牌特色。 “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活动是持续推进“市民文明行为示范城”创建的有效载体。示范月期间,将开展“文明小白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景区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倡导文明方式、劝导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行为示范者和劝导者。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离不开广大市民的认同、支持和参与,我们要通过一系列利民惠民措施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的水平和层次,倡导广大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仅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自身行为举止文明,还能敢于、勇于纠正、劝导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市民最期待改善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其实都在于每一个小小的行为、每一个不经意间的细节。让我们共同努力,用细节之美彰显城市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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