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30日讯(通讯员 王冰冰)石狮是连续三届的福建省文明城市,今年2月份被中央文明委确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决策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软实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石狮市委、市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十大“文明新风”行动。
这十大“文明新风”行动分别是:
——“价值引领”行动。在对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宣传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家道·家业·家风”征集评选传播、“狮城家风”采风、“厅堂悬挂家训”等活动,培育优良家风民风。出台《石狮市礼遇身边好人办法》,大力宣传身边好人先进事迹。
——“书香狮城”行动。开展“读有益书·做文明人”活动,推进读书巡回讲堂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制定实施文化古迹保护规划,抓好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建好、用好一批农家书屋、文化墙廊等设施,办好10元剧场、市民音乐会等主题活动,打造“文化惠民”工程。
——“文明出行”行动。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继续开展全年无违章车辆表彰抽奖活动,举办“点赞好司机”主题宣教活动,组建“文明出行车友联盟”。加大力度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乱鸣喇叭等突出问题。
——“垃圾不落地”行动。全面落实“门前三包”, 创建一批“垃圾不落地”示范街区、小区、学校等。试行“垃圾分类、积分有奖”,制作发放“社区垃圾分类积分卡”,引导居民自行分拣、统一投放,凭积分兑换奖励。推动“房前屋后一棵树”植绿护绿活动。
——“莫炫嫁妆”行动。每年举办两次“爱在狮城”大型文明集体婚礼,开展“莫炫嫁妆·婚姻无价”推广行动,弘扬正确婚嫁观,引导广大市民简办婚事、捐资公益。
——“厚养薄葬”行动。开展“和谐婆媳”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孝行红榜”。引导各村(社区)将“丧事简办”纳入《村规民约》。整治打击殡葬陋习。
——“光盘行动、打包有奖”。成立“酒店诚信联盟”,履行《八点准时开席公约》。引导老人协会等劝阻晚点开席。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光盘”,制定出台奖励措施。
——“美在旅途”行动。落实游客“行前说明会”,签订承诺书。开展争当“文明游客”、“文明团队”等创建活动,举办寻找“最美导游”、“最美旅游团队”等主题活动。
——“小城大爱”行动。借鉴“阳光太太”志愿服务队的成功做法,组建“阳光公仆”、“阳光少年”等志愿服务队,打造“阳光”系列志愿服务品牌。抓好社区“爱心银行”窗口建设,启动青少年先锋志愿行动。
——“诚信无价”行动。建立健全人行征信系统、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和民间融资登记评级体系,试行“诚信做抵押、道德做担保”信贷模式。发布诚信红黑榜,对老赖采取停机、停贷、停业等惩戒措施。
文明新风的形成离不开党委政府的积极引导,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协力推动、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最近几年,石狮市正在大力实施“质量石狮”发展战略,致力打造更加时尚、更加精美、更加幸福的现代化石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石狮市委、市政府落实“质量石狮”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培育市民公共生活好习惯,始终如一引导社会文明新风形成,石狮市委、市政府先后推动开展了“八点开席”、“文明出行”、“嫁妆莫炫”等文明新风行动,得到了石狮市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响应,石狮市青年商会就是其中的突出代表。这个年轻的社团不仅要求所属成员严格落实新风要求,还策划推动了一系列配合推广活动,取得了很好效果,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石狮群众的好评。省长苏树林亲自参加了这个社团“互助、谦让、守时、善行、孝顺”五大系列新风行动启动仪式。
石狮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十大“文明新风”行动,是对近几年党委、政府、社会、群众各个层面开展新风行动的全面深化提升。为保障“文明新风”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石狮市专门成立以市委书记张永宁任组长的“文明新风”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宣传引领、模范带动、规章约束,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级机关企事业干部带头践行新风行动,推动文明新风落实落地。动员青年商会、纺织服装商会、旅外同乡会等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制定践行文明新风公约,指导各村(社区)将新风行动的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将组成督查小组,对“新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评,考评结果直接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评相挂钩,并纳入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201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考评内容。(石狮市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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