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一村干部超标准为其父亲办丧事 被通报批评
福州新闻网3月24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2014年11月,长乐市江田镇江田村党委书记陈义芳按照长乐市纪委《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向该镇党委申报为其父操办丧事40桌,并承诺不收受、发放礼金礼品。但其长兄陈义云在主持操办其父丧事有关事宜时,共摆酒席56桌,并向其中43桌宾客发放礼金(每人930元)。
经查,陈义芳在操办丧事的过程中,虽未参与筹资发放礼金,但对此次超标准办酒席制止不力,致使违规问题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日前,该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义芳通报批评。
(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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