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4日讯(通讯员 刘明辉 苏贵丁)2月28日,中央文明委授予三明市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位居全国地级市第11名,全省同类城市第一名。这是三明市连续五届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含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后,首次获得这项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自1984年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三明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后,三明市历届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全过程,把创城与育人相结合,治标又治本,抓民生改善与抓民心凝聚相结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一以贯之,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著精神。30年来,三明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内容,形成一任接着一任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年连着一年做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格局。三明市创建文明城市不是单纯为了全国文明城市这块奖牌,而是要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创建成果,真心实意参加创建活动。坚持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把创建活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市委、市政府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始终把人民群众视为创建主体、评判主体和享受主体。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在全国推广了“六联六建”、“门前三包”、“道德评议”、“市民文明业余学校”等工作方法和举措,形成了“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等经验,打造了“满意在三明”、“共建联创”、“好人建设”、“六联育人”、“文化惠民”等创建品牌。
锲而不舍,创新文明城市工作机制。一是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市委书记任总指挥、市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的创城指挥部,年初召开全市创城动员大会,对创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创城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创城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督促落实各项任务。二是在责任落实上,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市直各部门和两区的责任范围、职能分工和目标要求,形成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在考核监督上,市委市政府与各责任部门签订创城目标责任状,市创城指挥部对创城全过程进行督查落实,每季度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两区进行一次考评,每两个月对街道、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考评,并将考评成绩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群众满意,文明创建在利民惠民中赢得支持。“满意在三明”是三明文明创建最重要的品牌,这项始于1987年3月的活动如今已成为三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主题。“满意在三明”活动落脚点由“满意在车间”、“满意在班组”、“满意在公交”等点上活动逐步拓展为“满意在机关”、 “满意在社区”、“满意在乡镇”等面上活动;活动重点从行业企业转变为党政机关和各类服务窗口;活动内容从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的“三优”建设提升到以人为本,群众满意的软硬环境两手抓、两手硬。通过持续深化“满意在三明”活动,逐步解决住房难、行路难、乘车难、购物难、就业难、上学难、就医难、吃水难、上厕难、治安难等“十大难”的实际问题,整个市区软硬环境得以显著改观。
三明市坚持把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与为民办实事、讲实效紧密结合,紧紧围绕促进人民福祉来进行,着力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努力使创建过程成为改善民生、惠民利民的过程,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坚持每年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兴办为民办实事项目,江滨路拓宽改造,沙溪河两岸环境整治工程和城市绿道的相继建成,形成了集休闲、游憩、健身、观赏于一体的绿色生态风景线;市精神文明展览馆、博物馆、城市规划展览馆馆、体育馆等一批公共服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保障,探索“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和新农合全市统筹,医疗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率、配租配售率均居全省前列,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在全省率先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并保持动态为零。
从事关群众满意和不满意的事情做起。创城总评年期间,在全市持续开展“创城决战·圆梦三明”主题活动,重点实施“市容管理、道路交通、社区民生、市场创优、“五小行业”、育人环境、文明行为培育、场馆达标等“八项攻坚战役”,全面提升城市品质。针对创城攻坚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又在全市实施“小餐饮”、“夜市大排档”、“门前三包”、“公厕管理”、“交通秩序”、“流动摊点和集贸市场周边秩序”六项重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建立常态长效管理办法。
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抓改善民生与凝聚民心相结合,给群众带来摸得见、看得着的实惠,市民群众对创城满意率达98%以上。三明市还多次被评为海西20个城市软环境满意度第一名。
只有起点,文明城市创建始终在路上。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方阵的三明市,将秉持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理念,努力克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思想,以更好的姿态、更高的站位、更强的举措,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力求在新一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创出特色、创出品牌。
一是抓巩固提升,让文明创建“活”起来。认真总结创城工作经验,高位谋划、低位推动,力求实现常态长效、重点工作、广泛参与“三项新突破”,进一步发扬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优势和传统,不断创新和提升“满意在三明”、“共建联创”、“六联育人”等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创建品牌,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全面参与文明创建。二是打造特色,让文明创建“实”起来。围绕习总书记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志愿服务制度化、文明旅游法治化等“三大制度”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好人建设”、三明文明网建设等“四项”工作,用活载体,丰富内容,打造特色,重点推进,夯实基础。三是强化督查,让文明创建“动”起来。全面倡导徒步骑车或者坐公交车的方式,深入社区、深入一线巡查,在巡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徒步骑车督查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制度。继续实施每两个月开展一次街道创城工作和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地测评。通过专项考核、现场点评、会议点评,兑现奖惩,不断提升文明程度水平。通过效能督查、两区和部门交叉督查、志愿者暗访督查、回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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