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有了讲卫生的意识,如何转化为讲卫生的习惯呢?溪尾镇党委书记蔡龙玉说,村规民约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力村规民约,可以延伸政府的职能,取得好效果。
“自觉遵守‘五包’制度,清扫房前屋后垃圾……”在溪尾镇的15个村居,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村规民约。溪尾镇政府充分发挥农村“五老”人员的作用,通过入户座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讨论和制定生态乡村村规民约。
坎下村一位村民深有感触地说:“有了村规民约,大家都能互相监督。有一次,我把垃圾倒在屋后,不到10分钟,邻居就过来说,村规民约规定,村民要自觉把垃圾倒在垃圾点上,不要乱倒垃圾。当时我的脸都红了。”溪邳村村民陈仁有说,有了村规民约后,不讲卫生,大家便群起批评;讲卫生,大家便交口称赞,村里越来越干净了。
现在,路面上看到垃圾就捡,溪流里有垃圾就捞,已经成了溪尾镇群众的习惯。清理完陆上的垃圾,又清理海上的垃圾,不到半年时间,全镇就清理各类垃圾5000多吨。
“镇里的蔡书记三次到我家,希望我能拆掉设在溪边的猪圈。他说,一头猪一天的排泄物相当于7个成年人一天的生活污染排放量。你家养了300多头猪,环境如何承受?养猪政府支持,但要解决好环境污染问题。”坎下村养猪大户汤惠忠回忆道。终于,溪尾镇清理违规猪圈2万多平方米。
第二年,溪尾镇获得福安市环境卫生整治第一名,并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的考核验收。
看着清洁的环境,回忆过去的脏乱,溪尾镇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热情更高了。绣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从坎下村至溪尾村入海口,全长2.2公里。开工以来,群众义务投工投劳,工程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群众一概不要赔偿。因工程建设需要,溪尾村村民郭琼飞家300多平方米的房屋要拆除,而他坚决不要补偿。如今,集防洪、景观和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绣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工,原本估计要1300多万元的投资,结算后只需900多万元。
完工后的绣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了旅游景点。记者漫步栈道,欣赏岸边百花争艳,观看溪中鱼儿戏水,恍如身在桃源。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的黄凌风教授看到溪尾生态的巨大变化,把海洋生态环境研究基地设在这里,开始了海水蔬菜和花卉种植试验。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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