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1·7”伤人事件两见义勇为者受表彰
东南网1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徐占升) 近日,晋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在晋江“1·7”伤人事件中见义勇为的两名群众向明勇、史贤安颁发证书。
1月7日21时22分,青阳街道阳光社区大剧院旁,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谭某持刀砍人。向明勇、史贤安在谭某无故砍伤、刺伤9名行人的危机时刻,挺身而出,分别拿起汽车方向锁、凳子等工具与谭某进行搏斗。接报后,警方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就近调度武装巡逻警力和卫生120出警,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不到2分钟,就控制住犯罪嫌疑人。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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