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福建一批干部被通报
5.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间,莆田秀屿区平海镇赤坡村以建房包片下乡、春节值班等为名,滥发津贴补贴64940元。2014年12月,区纪委给予平海镇赤坡村党支部委员林国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赤坡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主任陈金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赤坡村党支部委员兼土地协管员林国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相关部门解除其土地协管员聘用关系;给予赤坡村村委会副主任林朝阳、党支部委员陈华、党支部委员陈益军、聘干卢国富、聘干卓金勇、原村委会委员陈金龙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平海镇党委按规定延长赤坡村村委会委员陈国城预备党员预备期;对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6.武夷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违规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并于中秋节购买发放月饼。武夷新区纪工委给予武夷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黄辉党内警告处分。
7.延平区水东街道副主任叶水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挂点的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违规领取节日费、补助费等各类补贴。延平区纪委给予叶水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武夷山市上梅乡烟草站站长陈坤正为儿子大操大办十岁生日宴,违规收受礼金。武夷山市纪委给予陈坤正党内警告处分。
9.顺昌县元坑镇党委统战委员潘社卫、元坑镇劳动保障所所长陈松铭二人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私分和送给相关人员。顺昌县纪委给予潘社卫、陈松铭党内警告处分。
10.光泽县华桥乡牛田村党支部书记龚长清为儿子大操大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光泽县纪委给予龚长清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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