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试点开展“星级诚信商户”评比活动
文明风12月29日讯 为了树立“品牌之都”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良好形象,加强市场信用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晋江将在塘岸街(世纪大道路口)至阳光路(阳光广场)路段设立试点区域,先行开展星级诚信商户评比活动,并在试点区域内创建晋江市首个诚信驿站,待条件成熟之后推广至晋江全市范围。
按照星级诚信商户评比办法,以商户为基本单位开展评比,将商户评定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共5个等级,晋江市有关部门将对所有获三星级以上的诚信商户进行统一授牌,并进行奖励。
此次评比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规范、自律制度规范、消费维权规范”等四项内容量化标准,附设加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其中,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审批部门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商户或员工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拖欠雇工工资拒不支付的;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严重违反诚信商户有关管理制度的;造成责任安全事故的;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等失信行为受处罚记录的;其他需要取消星级荣誉的行为和现象的一律不得参评星级诚信商户。
此次评比活动由晋江市委文明办、晋江市工商局牵头,两家单位将对商户逐户进行认定审查,公示期满后,还将为获三星级以上的诚信商户统一挂牌。
据了解,“星级诚信商户”还实行动态挂星摘星制度,晋江市工商局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复评。经确认达到相应星级标准,即增挂星标等级;一旦出现违反相应星级标准的,将摘去其星标等级。(晋江市委文明办)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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