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呈现,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此,深刻认识、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朝着制度化、常态化方向迈进,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
引领现代文明,凝聚物质力量,彰显个人价值,志愿精神成为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
志愿精神的推广和普及,衡量着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社会对志愿精神的培育践行,记录着文明进步的足迹。志愿精神在当代中国的传播发展,切合中国实际、促进中国和谐、滋养中国精神,已成为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
志愿精神是优化社会结构、创新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以志愿精神凝聚起来的社会力量,成为重构“小政府”与“大社会”、增强社会活力的重要支点。在志愿精神感召下,志愿服务弥补了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和公共福利的不足,满足了人们谋求发展、维护利益、获得认同等多方面需要。人们不断增强社会归属感、责任感、基层自治能力和自觉奉献精神,有利于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公共事务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一个充满活力的现代社会提供强大动力。
志愿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感召。志愿精神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在国家层面支撑文明、和谐的价值理念,有助于推进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在社会层面支撑自由、平等的价值理念,有助于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公民个人层面支撑诚信、友善的价值理念,有助于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弘扬志愿精神,必然把服务国家、奉献社会与个人成长有机结合起来,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大的精神力量。
志愿精神是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向导。进入新世纪,志愿活动深深扎根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志愿精神的群众基础更加广泛、优势更加突出。近年来,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快速发展,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主力军,为党和国家战胜各种困难风险、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弘扬志愿精神,必然促进“我为人人,实现自我”理念转化为社会实践,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增进团结友爱、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志愿精神是促进中西文化交融互鉴的共有价值。志愿精神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延伸,又饱含西方文明进步成果,体现人类共有价值追求。在中国,儒家“仁者爱人”、墨家“兼爱非攻”、道家“积德行善”,以及佛家慈悲为怀思想,都成为我国传统慈善思想之源。在西方,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公益慈善思想、基督教的博爱思想及自我牺牲精神,构成其志愿精神的主脉,又伴随时代不断发展。弘扬志愿精神,必将在中西文化交流互动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包容进步中筑起道德新高地。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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