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已具备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条件 27日-29日接受评估
27日-29日国家环保部将对泉州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
泉州已具备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条件
生态泉州,宜居城市。(潘登 摄)
□早报记者 柯丽娟
27日-29日,国家环保部将对泉州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为进一步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环保部的技术评估,昨日市政府召开动员会。
据了解,确保2014年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已经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这是市政府的法定作业。
■前期推进工作
创建国家生态市条件全部具备
自2003年全面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以来,泉州市做了大量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今年11月底前实现10个县(市、区)通过生态县(市、区)命名(永春、德化)或验收(南安、安溪、洛江)或技术评估(鲤城、丰泽、石狮、晋江、惠安),占全市11个涉农县(市、区)的90.9%,已经达到“80%以上县(市、区)通过评估”的目标。
目前,泉州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5个基本条件和18项考核指标核算和档案整理已全部具备和完成,泉州市是福建省第一个接受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的地级市。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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