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环境”构筑文明厦门】
1、政务环境;2、法治环境;3、市场环境;4、人文环境;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6、生活环境;7、社会环境;8、生态环境
思明城市义工蓝永生在轮渡一带帮助疏导交通。(记者苏媛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李晓平)衣食住行是老百姓关注的民生大事,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厦门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惠民利民的重要抓手,从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等各个环境入手,齐抓共管,全面推进,持续提升美丽厦门的建设成效,力争让广大市民吃得安全、住得舒心、出行畅通、办事更便利,让文明创建的成果惠及每位市民。
政务环境>>高效便民
一段时间以来,海沧城管微博里可谓“板砖与鲜花齐飞”,拍砖——网友投诉市容问题,有话直说,毫不留情;鲜花——投诉问题得到及时反馈,网友也不吝赞赏之词。这是厦门推广“阳光政府”的一个缩影,厦门制定相关法规,推动政府信息通过网络即时公开,促进有序开展。推进机关廉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深化“马上就办”,检查考核、评比表彰项目减少86%,文件、会议减少20%以上。围绕“简政放权、提升效能”,今年厦门取消、转移、下放审批事项209个,半数以上审批项目实现网上办理;94.4%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多规合一”使项目审批工作日由180天缩至49天,审改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法治环境>>公平公正
去年,厦门荣获首批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先进单位,法治城市创建和“法治厦门”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厦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政府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基层放权,市政府工作机构从原来的45个缩减到39个。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载体,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法用法。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服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在全省率先设立驻街道仲裁庭,实现劳动维权零距离。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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