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讨会书面交流材料
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朱清:
推动省直机关做共建文明城市引领者
省直机关作为全省各项事业发展的决策、管理与服务中枢,掌握着政策、资金、信息、人才等重要资源,其在共建文明城市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导向功能。而且,共建文明城市有助于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这正是省直机关落实党的宗旨、践行执政为民的使命担当。不论从哪方面看,省直机关做共建文明城市引领者,都责无旁贷。
30年来,我们学习“三明经验”,积极发动省直机关各单位就近就地参与省会福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下简称“省市共建”),将之与自身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工作融为一体,统筹实施,相辅相成,取得显效。在“省市共建”过程中,省直机关发挥了走在前、作表率的作用,受到基层和群众的“点赞”。
一、提高认识,增强主体意识
我们始终重视引导机关干部端正“省市共建”的认识。一是认识“份内之事”。各单位普遍开展“省直机关干部也是市民一员”和“做创建文明城市主人翁”的思想教育,组织“万名机关干部看福州”活动,让机关干部切身感受建设文明省会城市,就是优化自己工作环境,就是提升自己生活品质,绝非“与己无关”,从而自觉打造“文明福州、共建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二是认识“应尽之责”。将深入开展“做人民公仆”活动贯穿于共建文明城市行动之中,与机关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结合起来,增强共建责任感。近年来,把参与共建的实干实绩列为检验各单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使“服务文明城市建设就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理念根植人心。三是认识“要务之举”。以“打造优质软环境”竞赛、党员先锋岗“四优”服务(即“态度、时效、便利、质量”服务全优)和“助推生态省建设”等体现省直机关特色的系列活动对接“共建”活动,做强省会城市核心竞争力。开阔机关干部“‘省市共建’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省市共建’辐射、带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眼界、胸襟和思路。
二、配合行动,解决难点问题
省直机关“府大院深”,在“省市共建”过程中,既可发挥优势,也会因为市以下党政组织不便对其施行直接管理和督查而成“难点”。近年来,我们树立“配合也是引领”、“在配合中引领”的“共建观”,引导各单位“放架子”、当“配角”,主动投入福州市文明委部署开展的相关行动。一是配合环境综合治理。交通环境关乎生命安全,也体现社会管理水平。各单位组织学习交通规章,教育干部职工出行走斑马线,不醉驾,不闯红灯;共组建60多个交通文明劝导队,走上街头,参与社会交通文明劝导行动。环境脏乱是影响市民生活和城市形象的“扰头事”。各单位注重治理内部院落卫生死角,也出力治理社会公共卫生。每年近万人次参加社区和公共场所的净化环境专项整治。这两个难题,目前解决较好,城市面貌更新,宜居条件改善。二是配合良好道德建设。机关道德状况是社会风尚的“坐标”。各单位普遍举办“道德讲堂”,教育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近年来组织120多万人次评选学雷锋“十佳”典型,推出90多个道德建设先进人物、先进集体,树立标杆,激励从善。在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单位开展“创人民满意窗口”活动,为省会城市拓展“惠民”平台,增添“诚信”品牌。三是配合宣扬文明新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需要上下联动,共同传播。这方面,省直单位优势凸显。各单位积极参与“福州好人”和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营造了见贤思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与福州市联合开展“文明信俗”、“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共同打造健康向上、有地域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利用省级媒体、省直单位主办主管的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活动场所、建筑工地围垱、宾馆、楼宇和交通电子屏幕等,醒目刊播生态文明、交通文明、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广告,为省会城市讲文明树新风扩大舆论场、增强正能量。
三、联系实际,规划工作布局
“省市共建”涉及面广、任务多,必须从实际出发,明确省直机关在其中的责任和工作重点,合理布局、逐步规范。在实践基础上,2012年,我们与福州市文明委共同研究整体布局,制定《关于深化省市共建工作,持续推进福州文明城市建设的意见》,明确阶段性任务,重点推进“六大共建”。一是推进文明社区共建。建立与驻地社区“结对共建”关系,组织“万名干部到社区”,集中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等“五项服务”和涉台、廉政“两项教育”等活动。文化设施共享,联办“爱心超市”,着力协助社区提升文化品位、扶济困难群众。400多个单位深入结对社区,挂钩帮扶贫困家庭1200多户。2012年以来,各单位为社区民生建设办了3500多件实事。二是推进文明交通共建。组织干部职工到城区交通繁忙路段,协助交警执勤,劝导和纠正行人与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对驾驶人员和广大市民开展文明交通礼仪、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推进文明窗口共建。各单位在加强本级行政服务办事窗口文明创建的同时,指导市、县(区)对口单位办事窗口提升“四优”服务水平,突出解决医院、车站、餐馆、办证中心等窗口服务改进和规范问题,实现全系统、全行业窗口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四是推进优美环境共建。按照福州城市净化、美化标准,开展办公区和职工住宅区艺术照明设施建设、违章建筑清理和环境卫生大扫除,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和城乡结合部植树种花。今年初,省直30多个单位共同筹资100多万元,出动干部职工近千人到福州市郊白沙镇认种认养优质生态观光林,共同打造“美丽乡村”。各单位率先在管辖范畴开展互联网、手机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治理行动,取缔不法网站,净化荧屏声频,为市民提供健康文明的学习与娱乐环境。五是推进志愿服务共建。2012年以来,围绕“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组织2400多支志愿服务队、近9万人次参加慈善救助、养老助残、无偿献血、社会公益、抢险救灾、大型赛事等志愿服务。其中无偿献血人数1.75万人次,献血量630万毫升,救死扶伤,造福于民。还组织500名网络文明志愿者,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六是推进道德教育共建。要求领导干部言传身教,做到道德教育年年讲、月月讲,以期达到潜移默化效果。集中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着重遏制食品、教育、医疗行业和公共文化场所的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行为。2012年以来,各单位共开展800多场道德讲习活动,每个文明单位都成为一所文明市民学校。发挥省直关工委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子女参加“做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四、健全机制,促进常态长效
要使“省市共建”不断巩固发展、开拓创新,必须通过机制建设加以持续推进,以期实现久久为功。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2012年以来,我们与福州市文明委8次联合举行“省市共建”联合推进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会商,共同动员部署,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难题。二是建立共同点评机制。不仅省直文明办认真督查和考评,也请福州市文明委对省直单位参加“共建”情况作点评,点评结果列入省直机关创建文明单位总评计分。三是建立项目责任机制。将共建任务指标生成为项目,明确参加对象、责任人和任务目标,努力做到干部职工人人加入共建项目,最大限度参与其中。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增加省市共建在文明单位考评中的比重,对文明单位届中共建工作松懈、滑坡的,及时警示或取消荣誉,推动文明单位始终把“省市共建”责任落实到位,并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这些年来,“省市共建”边实践探索,边改进创新,一路焕发蓬勃生机,成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会文明城市的亮丽景观。总的看,共建氛围日渐浓厚、共建层次不断提升、共建成效愈发明显。至目前,86%的厅局机关认领“省市共建”任务。“省市共建”列入各单位党组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党群工作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11年底以来,福州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并在历次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保持优良成绩,省直机关在其间发挥了重要作用。福州市文明委特别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突出的省直机关66个单位和10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表彰奖励。通过“省市共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不俗成绩,132个单位获评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
我们将以这次“三明会议”为新起点,结合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机关党建改革创新,赋予“省市共建”新的内涵,在不断增进实效和提高水平的同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指导市、县各级机关全面参与当地共建文明城市工作,推动全省各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