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决策部署,总结交流了我市阶段性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相关报道见11月25日《兰州日报》二版)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围绕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兰州市大力实施“24字人知人晓”工程,坚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努力在充分阐释、广泛传播、抓好结合、着力融入上下工夫,在全市形成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局面。
从过去几年好的经验来看,主要在坚持典型示范引领方面有突出表现。截至目前,全市共评出“兰州好人”700余人,举办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累计推出道德模范32人,推荐“中国好人”上榜20多人,“最美新娘”李成环入选2012年度“感动中国”20位候选人,并荣获2013年度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兰州好人”刘大铭入选2014年2月份“中国好人榜”。通过这些详实鲜活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出了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风尚,持续推动社会风气崇德向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民群众认同的过程,也是社会通过对个人施加影响,引导社会成员接受、认可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这一过程并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它必须借助于各种媒介工具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才能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掌握和认同程度,取决于在推进拓展的深度和广度。尤其在一个社会价值日益多样化的社会背景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坚持由小到大逐步推进的原则,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找准有效的切入点和生动载体。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决策部署,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继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持续实施“人知人晓工程”,深入实施“人信人守工程”,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信和自觉性,发挥核心价值观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和引领作用。要坚持典型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风尚,持续推动社会风气崇德向善。注重道德实践养成。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这些决策部署,全方位贯穿到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深层次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各个方面,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熏陶感染,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自身的精神追求。(徐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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