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道路、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宣传卫生健康常识,倡导垃圾分类,清除卫生死角,拾捡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如, 5月4日,县委文明办、团县委、县教育局、环保局、法院等五个部门近百余名青年志愿者,来到闽江浦城县源头所在地忠信镇宅门村开展“保护闽江源·关爱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宣讲保护母亲河的重要性、普及环保小知识,捡拾垃圾、发放传单、与村民共建环保志愿服务队;9月10日县教师进修学校部分教师和县排球协会会员共同组织开展了“美丽我家园·打扫亲水漫道”志愿行动,组织志愿者捡拾绿化带和河边的垃圾。
3、交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宣传交通法规,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引导人们文明出行,创造井然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如,在迎接省级文明县城总评期间,县委文明办、团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青年先行”劝导活动,志愿者们在县城区主要交通路口配合交警对车辆乱停乱放,市民乱穿马路、闯红灯、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五)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大行动
1、开展关爱自然志愿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如,县环保局在全县中小学校、社区开设环保知识讲座和举办环保图片展,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环保意识。
2、开展植树植绿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城市河道以及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如,3月16日,团县委组织浦城大酒店、消防大队、武夷交运浦城分公司等单位团支部和社会上的青年志愿者100多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共同培种起共青林。
3、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明劝导志愿者纠正损害树木、攀枝折花、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如,在亲水漫道,有一位八旬老人把做义工当健身,主动清理垃圾、杂草和洒落的石子。
(六)开展志愿服务公益募捐活动
浦城县获得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共16个,其中有15个单位已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共帮扶村(居)特困户45户,每年每个特困户帮扶资金3000元,期限为三年,县工行选择向省志愿服务基金会捐款。
(浦城县文明办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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