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1月18日讯 鲤城法院多措并举展行业文明新风。一是创新争优展风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巾帼文明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活动。法院立案庭自2007年3月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以来,以深化创建活动为动力,以“四个一流”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创新创建活动载体,丰富创建活动内容,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持续打造优质司法服务品牌,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10年2月被省妇联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3月被泉州市总工会、泉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评为“女职工标兵岗”。一年多来共为当事人缓交诉讼费用28.6217万元。
二是畅通渠道纳民意。贯彻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全面实现阳光立案、阳光审判、阳光执行。深入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进一步健全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工作机制,2012年以来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等3278名,走访单位、企业、基层组织1154个,带案下访513次,化解涉诉案件59件,进一步与人民群众拉近了距离,增进了感情。
三是开展公益解民忧。坚持把开展公益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贯彻区委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1+3”活动,即组织23名科级干部分别与一个社区、一家企业、一户困难户结对,共组织党员干部帮扶困难户50余人次、帮扶金额达5万余元。一年多来通过组织“3.5学雷锋”活动、“法制志愿者服务活动”、金秋助学、“三方联建”结对帮扶和“母亲健康1+1”募捐、无偿献血等活动,先后投入5万余元捐助挂钩扶贫户,向灾区捐款5029元,衣物14件、干警无偿献血48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志愿服务活动,提升了法院司法便民、服务群众的形象,也推进了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
(泉州市鲤城区委文明办、鲤城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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