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乡镇单位与学村学校少年宫共建。各乡镇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尽最大能力,在资金和物质上对当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给予帮扶,如,中山镇文化站利用老干部擅长民乐的特点对中山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艺术帮扶;武平汉剧团与万安乡村学校少年宫结对,把客家汉剧带入校园;武东乡炉坑村与武东乡村学校少年宫结对,请民间艺人把传统船灯艺术带入校园。乡村单位的积极参与激励着师生开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积极性、多样性和创造性,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同时,文明办将双方结对情况列入各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的创建工作的考评。
4.文明单位与文明企业共建。由各级文明单位与全县规模企业共建共创,共建内容突出文明单位服务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对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培育企业社会责任感,加强企业文化和诚信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内容。对文明企业的考评参照文明单位考评要求,实行届期制,三年组织考评一次,命名表彰一次,长期开展。
5.文明单位与文明商户共建。由各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与全县各类食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场、食品店等食品经营主体中开展文明诚信星级评定活动,弘扬“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理念。共建内容以保障武平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6.文明交通共建。各单位成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根据交警大队安排分路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交警大队根据各单位的而要定期开展文明交通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单位车辆文明行车管理,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一系列交通秩序整治,规范武平县交通管理,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7.军警民共建。全县各级文明乡镇(社区、学校)与驻武部队共建活动。共建内容突出加强全民国防教育,乡镇(社区、学校)帮扶驻武部队发展,与驻武部队共同开展军事训练活动;军警民开展国防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基层活动。
三、存在问题:
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由于各种历史的、现实的原因,存在着一些与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与现象。主要体现在:
1.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与领导任期短期性的矛盾。当前,一些农村干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注重短期效应,认为精神文明建设是软的、虚的,做起来难度大、见效慢,不能立竿见影,只有物质文明才是硬的、实的、摸得着、看得见,一俊遮百丑。在具体操作上,号召多、落实少,过问经济工作多,过问精神文明建设少。
2.建设资金缺口大与农村日益发展的需求的矛盾。因乡村点多面广,新农村建设内容多,范围广,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各级文明单位经济状况不同,单靠一个单位的支持一个乡村的发展显然势单力薄,力不从心,资金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城乡共建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着乡村的发展。而一些效益好的单位,成了各乡村挂钩的“香饽饽”。
3.落后的科教文化设施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有的乡镇、村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精神文明建设硬件投资少、阵地少、设施老化,无法发挥作用,一些乡村的文化活动场所形同虚设,没有开展正常的文化活动,一些设施虽然投入,但因无人管理,造成半瘫痪状态。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不甘心寂寞的业余生活,不安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在无处可去,无处可玩的情况下,一些黄、毒、赌不健康的东西乘虚而入,侵蚀着人们的思想,腐蚀着人们的意志,使一部分意志薄弱者走上犯罪的道路。
4.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薄弱。由于旧的思维方式、伦理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在农村仍占有相当市场;自给自足,小富即安,轻视科学,信神信命不信人,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思想仍然存在;有些农民不以贫为耻,反以贫穷而心安理得,说什么“富在外不如穷在家”的守土观念,抱着“半年闲、半年忙、完了粮、自在王”的思想不放,有的地方还成立了建庙委员会发号施令,在某些程度上有凌驾农村基层之上势头;甚至出现遗弃虐待老人、见伤遇死不救、侵吞集体财产和制售假货、以次充好、巧取豪夺的现象。少数农民常常因田边、地头、家庭琐事大动干戈,乱砍滥伐,打架斗殴,破坏盗窃水利设施和通讯设施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竞争、文明、效益等观念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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