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1月6日讯(通讯员:刘建奎)武平县位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处,是革命老区县、中央苏区县。全县17个乡(镇)、5个居民委员会、214个行政村。2011年12月,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县城”,武平县以此为契机,以“全国文明县城创建”为龙头,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级文明单位中深入开展“七项共建”创建活动,打造“美丽乡村”,全面提升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一、主要成效:
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级各部门和驻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新建精神文明活动中心15个、“三农服务中心”15个、“农民之家”或综合文化室152个,农家书屋214家,乡村学校少年宫17所,乡镇心理健康辅导站17所,涌现出一批云中村礤(城厢镇云礤村)、朝上岭家(中堡镇朝岭村)、林中果乡(东留乡新联村)、尊老敬贤村(湘店乡湘洋村)等20个美丽乡村。村中精神文明活动中心设施完善,民居建筑立面改造,村庄环境整洁,观光亭、垃圾中转站、路灯、景观绿化、污水处理等设施齐全,打造了现代“田园风光”新农村景象,成了人气最旺的群众集散地,基本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需求。民众逐步形成崇尚科学文明、尊老敬贤、明礼诚信的浓厚氛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喜人的局面。
“七项共建”创建活动为推动武平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使武平县各项事业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效,不少工作“全省有位、全国有名”,得到各方面的肯定和好评。三年来,武平县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县”、“中国生态旅游大县”、“全国金融生态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典型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等9项国家级殊荣和“省园林城市”、“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省知识产权强县”、“省卫生县城”、“省双拥模范城”、“2012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等5项省级荣誉。
二、主要做法:
武平县加强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引导,积极改革创新精神文明活动载体,着力培育精神文明建设典型,主实施“七项共建”:
1. 文明单位与乡村共建。根据县文明委的统一安排,在全县开展文明单位挂钩帮扶文明村(居)。文明单位对所挂钩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整体帮扶,包括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阵地等方面。帮扶具体内容为“五个一”,即帮助所挂村发展一个产业、建设一个精神文明活动阵地、建立一个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打造一条文明生态示范路、发展一支民间文化队伍。县文明委建立健全文明单位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和考评、监督和动态管理机制,融合资源、互联互动、支持帮扶。
2. 文明单位与宣传媒体共建。在县电视台开设“文明之窗”专栏,由文明单位与电视台每周制作一期创建节目,到目前为止,共制作共建节目84期。同时,完善武平之窗网站“文明建设”网页建设,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深入持久宣传报道。宣传内容包括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社会志愿服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内容,突出精神文明共建活动中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曝光不文明的行为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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