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而言之,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对资源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很多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问题是与粗放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的;另一方面,工业化、城镇化也确实为治理和保护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提供了新的条件和空间。放眼全国,可以说很多地区对这样的条件和空间还认识不够、把握不够、推动不够,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还有着一定程度上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倾向,着眼于长远、整体的考虑还不够,过于把资源集中在低效的污染治理等方面,对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重视不足、投入不够。如果再大胆地设想一下:顺应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我们将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选在农村生态恢复和建设上,采用“围魏救赵”的战略,其全局性影响又将如何?我们认为这样做至少会有以下一些方面的好效果:首先是优先保住了绿水青山;其次是有助于改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再次是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最重要的是可以示范“发展”的另外一种价值维度和模式,有助于优化整个国土空间格局,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守住根据地。
若是由此再做进一步的思考,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际上是大有作为的。虽然在整体上,我国面临着多种环境问题在特定发展阶段交叉复合的巨大压力,解决环境问题的难度非常大,但是,我们也应当认识到环境问题是随时间和空间不同而不同的。只要我们根据具体的时空和情境条件对环境压力采取分析性的态度,总能找到适当的突破口,利用各个击破的战术,化解整体性压力。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一味地担忧和抱怨是没有用的,关键在于怎么识别机遇、怎么积极作为。只要思想到位、方法到位,生态文明建设总是可以具体化为有效行动,是可以有所作为甚至大有作为的。
第三,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动员和组织优势,持之以恒地采取积极行动。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实践表明,政府的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大力推动、全面协调是一条重要的经验。早在1949年12月,长汀县就成立了“河田水土保持试验区”;1983年开始,时任福建省委书记的项南同志大规模地启动了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1986年,水利部把长汀县河田镇列为南方小流域治理示范区;1999年和2001年,当时主政福建的习近平同志两次视察长汀县,指导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从2000年起,福建省把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给予持续的有力度的资金支持;2008年,财政部和水利部将长汀县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范围。如果没有各级政府的长期支持和大力推动,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要取得现在的成就是难以想象的。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4-10-30清新福建 生态八闽——福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向纵深推进
- 2014-10-27东山县实施《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方案
- 2014-10-20莆田:推进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共生共融
- 2014-10-13龙岩连城入选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 2014-10-13厦多措并举推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居民收入持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