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已经被全国人民所瞩目,也成为街谈巷议的焦点。在笔者看来,这标志着用法治保护已经建立的道德高台成为可能。
依法治国思路已经明析,用法治保护道德风尚成为可能。法律是规范人们言行的,即便出发动机再好,也要恪守法律法规。近年来,细心的社会公众发现,网络媒体的声音正在成为左右人们视线的主要力量。特别是在一些大事件、特殊案例的炒作中,被绑架的道德好像脱离法治的保护,成为一些人随意主宰事件发酵的“画皮”。笔者从不否认道德的力量,但借用道德为晃子,披着道德的外衣,营个人之私欲,甚至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是绝对不允许的。笔者认为,这种行为不仅中伤了道德的崇高,也损害了法治的权威,为善良的人们所不齿,也是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我们提倡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尚,而有些老年人只向社会要“尊老”的权利,却不向社会履行“爱幼”的义务。例如:在公交车上,个别老年人逼迫他人年幼的孩子给自己让座,不让座反而破口大骂、拳脚相加,还口口声声嫌别人没有道德;更有甚者,有的老年人竟然以身堵公交,罢车罢行,扰乱公共秩序。其实,这种绑架道德的做法,已经触犯了相关法规。
法治立国蓝图的绘就,将有助于保护已经建立起来的道德高台。把所有“人”的言行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这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步,这种“人”涵盖了自然人、法人等,包括了各种党派在内的“人”,都要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都不能把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有了这样的保证,我们就可以相信不会出现的怪现象:“好人”想当不敢当、“好事”想做不敢做。由此,给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带上了“护身符”,加固了“防火墙”,更加有利于做好人、行好事的推广普及,给“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增加了底气。回想先前发生的“孩子被撞不敢救”、“老人摔倒不敢扶”等中伤道德的事件,如今我们应该相信,法治立国为道德建设提供了足够的保障。同时还可以相信,在法治立国的大背景下,互联网的声音会越来越清纯,杂音也会越来越少,真正成为传播新风尚、传递正能量的有效载体。
用法治保护崇德向善的好社风,既是理性的选择,也是文明的标志。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丛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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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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