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检察院全力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司法护盾”守护“绿色青春”
小杰与小权是该市某中学的在校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该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未检办向该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发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后来小杰和小权顺利被龙海市某派出所及某交警大队录用为协警。
小杰与小权顺利上岗多亏了该院未检办去年制定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暂行办法》,健全犯罪记录封存机制,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获得同等就业和入伍机会,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
“所有的记录入档案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查询申请,从而给予未成年人最低的底线保护。”该院未检办检察官洪顺珠告诉笔者。2013年以来,该院未检办依法作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11份,收到法院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67份,依法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份。
去年6月,该院未检办还将预防犯罪触角延伸至校园内,在全省率先创建“零犯罪校园”,目前已和4所中学共建“零犯罪校园”,8名未检办检察官作为驻校检察官,已帮助化解学生矛盾31起。同时,该院未检办还积极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局等联合执法,取缔7家无证经营网吧,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辐射圈。“去年和检察院共建后,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打架斗殴、勒索低年级学生的‘问题学生’基本没有了,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也少了。”龙海四中校长杨井顺感慨地说。
龙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艺杰告诉笔者,我们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主动融入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中,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司法保护伞,让他们能更快地回归社会,重新走上人生的光明大道。(龙海市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李琰之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