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0月13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 厦门集美区把重视生态环境提高到打造宜居城区重要基础的认识高度,纳入建设“美丽厦门、人文集美”的丰富内涵。今年初以来,立足美丽侨乡特色,着眼环境质量进一步,全面实施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违法排污整治行动、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的“三大行动”,加快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步伐,致力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人文集美。10月11日国庆节刚过,迎来省市环保部门领导及专家对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指导,受到肯定与好评。
——“环境质量提升行动”。以天更蓝为目标,实施蓝天工程。根据《厦门市集美区清洁空气(2014-2017)行动计划》,狠抓大气污染物减排,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油气治理工作,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倡导绿色文明交通,控制车辆尾气排放。以水更清为目标,实施碧水工程。结合厦门岛外十条流域综合整治,推动辖内深青溪、瑶山溪综合治理水利工程“截污纳管攻坚战”,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巩固耗资2.3亿元全区禁养区和限养区生猪养殖清退成果,全力推动辖区畜禽禁养成效显著。
——“违法排污整治行动”。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完善夜间巡查暗访制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投入,推进包括辖内集美、杏林两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工况监控;深化涉重污染综合治理,查处取缔非法小电镀业。努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做为环境信访工作重点、敏感点,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环境信息公渠道,畅通环保举报热线,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生态文明建设行动”。严守生态红线。以循环、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发展为重点,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和保护国土空间,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推动机制创新,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将生态文明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树立生态价值观、绿色政绩观。坚持以生态文明为经络,经常性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以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契机,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山清水秀、碧海蓝天美丽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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