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0月13日讯 近年来,龙海市抓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根本任务,积极推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深入开展,涌现了黄小明、康清泉、李梅彬等一批“中国好人”。目前全市有3人入选“中国好人”,8人入选“福建好人”,4人获得漳州市道德模范,3人获评“感动漳州十大人物”。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助推好人建设。龙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好人建设”工作,把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好人建设”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市工作统一部署,纳入农村和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市文明委把“好人建设”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落实到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全过程,保证这项工作落地有声。市文明办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协调、督查的作用,具体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好人建设”工作会研究推进措施,确保“好人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宣讲,拓展活动影响。一位好人就是一面旗帜。我们通过“听、看、说”等形式,大力宣传好人事迹,放大点滴善举,最大限度汇聚社会正能量。“听”,就是听“好人”故事,运用文艺形式,把“中国好人”康清泉的助人为乐感人事迹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芗剧表演唱--《慈善大使—康清泉》,在城乡各地广为传唱,以文艺的魅力打动人。“看”,就是推出“好人风采”电视专栏,整理、提炼近年来全市涌现的“中国好人”、“福建好人”感人事迹,挖掘“好人”精神,在龙海电视台展播,以视觉的冲击力震撼人。“说”,就是依托道德讲堂,把近年来本市涌现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作为“道德讲堂”鲜活素材,让受众感受活生生的榜样模范和道德力量,用鲜活的事例感染人。此外,我们还在全市中小生中开展《身边的感动》主题征文活动,教育学生“学好人,做好人”;通过文明网络宣传、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好人”事迹宣传单、《美德少年》事迹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好人好事,焕发全社会的道德共鸣,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提升群众,吸引群众广广泛参与。
三、深入挖掘典型,夯实群众基础。“好人”来源于社会大众,生活于群众当中。近年来,我们已形成了“收集、筛选、核实、整理、上报”的“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流程,充分运用各方力量和资源,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于挖掘、培植、推荐、评选“身边好人”。全市各地层层开展活动,深入挖掘身边好人好事,推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好人评选活动。紫泥镇开展评选“百名好人”、“感动人物”活动,港尾镇评选“十大美德人物”,颜厝镇表彰首届“孝子孝媳、慈善之星”,程溪镇开展“2013年度感动程溪人物”评选,市教育局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活动,全国文明村卓岐村坚持每年评选“好公婆、好儿媳”。从2012年起,我们还在全市中小生中开展两年一届的龙海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已产生“美德少年”25名、“美德少年”提名奖12名。通过基层评选“好人”活动,挖掘、推选出更多基层的好人好事。目前,全市评出200多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先进典型,他们都来自党员干部、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农民等各行各业,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夯实和扩大好人建设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完善制度保障,确保活动成效。我们通过建立和健全多项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好人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市文明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求各乡(镇)场、各机关党委每年推荐2名以上好人;市文明办安排专人负责搜集、整理、上报及学习宣传等工作,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市文明办设立“好人建设”工作经费,每年安排3万元专门用于表彰和奖励“好人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好人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建立帮扶机制。积极落实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发动有关部门、各级文明单位和社会各界,从资金帮扶、结对帮扶、志愿帮扶及走访慰问等方式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在全社会唱响崇尚好人、“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龙海市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