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新法:诚信社会有了保障
医疗器械监管更趋严密明确注册人法律责任
为了让《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月1日起已施行)规定的医疗器械按风险程度分类管理制度、企业先注册后办理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落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出台《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五项规定,均于10月1日起施行。
五项新规定按照医疗器械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科学设定审批与备案制度,详细规定了产品注册(备案)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时限,明确了企业的主体义务和责任,细化了说明书和标签的要求,强化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手段和措施,严格了法律责任,为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和生产经营提供了明确指引。
10月实施的其他部分新规
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关仕新)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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