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送不送礼”,而让教师节成为民众内心最为纠结的“节”之一。教师节的由来,不如春节、端午、中秋等其他传统节日,有着故事、传说、典故等方面的习俗支撑,所以“究竟该不该给老师送礼”至今难以厘清。然而,国家确定每年有一天成为“教师节”,本意或在于提倡“尊师重教”;而不是在逐渐衍变之后,令“教师节”从“尊师重教”原本定义中游离、甚而变味。
不过,如何纪念或庆祝教师节,以及教师们在这个国定的节日中,能否、或应该收受礼物,现在似乎都不是问题关键。“教师怎么收礼过节”,已然占据舆论焦点、成为社会争议话题“头条”。一方面,少数个别道德素养欠差的教师,会借教师节等理由,暗示学生、变相收取礼物或好处,引爆舆论“师风不古”的“口水仗”。另一方面,照耀在国家法定节日“教师节”光辉下的不少教师,或因感觉收入低下,或因节日收礼等话题“被妖魔化”,或因自觉付出太多得到承认太少,而失望无奈、难以真正阳光起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让教师这个职业、以及教师节回归国家社会期望本义;而不能让“教师”这个群体,因为某个“节”或“礼”而走形变样,更不能让原本干净纯洁的教育事业,令人痛心地毁在了某个“节”、某些“礼”上。国家、社会、及教师诸个层面,或都应该共同发力,立足这个“节”、从“礼”上做足文章。
首先从国家及各级主管机构来看,断不能因为有了教师节这个“节”,就完全可以代替对教师、对教育事业的所有重视。教育是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根本大业,真正重视教育就要从“以人为本”角度,强调教书育人者、也就是教师们的衣食冷暖喜怒哀乐。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家应该光明正大地为教师送上节日礼物,比如颁发给个人的“新任教师纪念章”、“任教多少年纪念章”等;或为夯实教育基础,有序增添改善的教学设备、校舍设施等等方面。弘扬尊师重教的“礼”,就应该大大方方、大张旗鼓地“送”给教师们!
其次从社会情绪角度来说,不能因为有了教师这个“节”,而忽略教师群体的正当诉求和需求。教师当然应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但即便是被称为“圣人”的孔子,同样也是凡胎俗体,都有七情六欲、要食人间烟火。一方面,除了教师节期间集中呈现的“优秀教师”、“先进学校”,平时同样要有其他的社会荣誉,来奖掖、引导和体现教师群体的精神风貌。另一方面,不能因为有了法定的教师节,就片面要求教师放弃、或牺牲自己的正当权益。教师和其他行业从业者一样,都是享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平等劳动者,按劳取酬是他们的法定权利;有了教师节,他们同样还是。
第三,对待“礼”这个问题,教师或应该在平时、尤其是教师节这个节骨眼上,体现出发自内心的“节”——文明风尚、职业道德节操之“节”。一味要求教师要“甘做人梯”、“无私奉献”或许不合时宜;泛泛而谈教师的“高大理想”、“专业知识”或也比较空洞。教师收受价值多大数额尚可判决为“收礼”、以及“教师收礼”又该如何受罚,固然应由国家法律及主管机构作出界定;但是,身为站在莘莘学子面前的长者,和国家公民的一份子,在践行国家提倡的社会核心价值观时,作为公民个人层面要求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无疑就是教师从个人角度发挥主观能动作用,避免教师节为“礼”所困,身体力行守住过“节”之道德底线要求!(佟毅)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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