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礼”字坏了教师节的本意
其次从社会情绪角度来说,不能因为有了教师这个“节”,而忽略教师群体的正当诉求和需求。教师当然应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但即便是被称为“圣人”的孔子,同样也是凡胎俗体,都有七情六欲、要食人间烟火。一方面,除了教师节期间集中呈现的“优秀教师”、“先进学校”,平时同样要有其他的社会荣誉,来奖掖、引导和体现教师群体的精神风貌。另一方面,不能因为有了法定的教师节,就片面要求教师放弃、或牺牲自己的正当权益。教师和其他行业从业者一样,都是享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平等劳动者,按劳取酬是他们的法定权利;有了教师节,他们同样还是。
第三,对待“礼”这个问题,教师或应该在平时、尤其是教师节这个节骨眼上,体现出发自内心的“节”——文明风尚、职业道德节操之“节”。一味要求教师要“甘做人梯”、“无私奉献”或许不合时宜;泛泛而谈教师的“高大理想”、“专业知识”或也比较空洞。教师收受价值多大数额尚可判决为“收礼”、以及“教师收礼”又该如何受罚,固然应由国家法律及主管机构作出界定;但是,身为站在莘莘学子面前的长者,和国家公民的一份子,在践行国家提倡的社会核心价值观时,作为公民个人层面要求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无疑就是教师从个人角度发挥主观能动作用,避免教师节为“礼”所困,身体力行守住过“节”之道德底线要求!(佟毅)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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