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推诿躲避”到“主动履行”的转变
在石狮市经商多年的王某某,2014年2月,经朋友介绍借给石狮市祥芝某村陈某100万元用于企业周转,当初约定两个月后还款。谁知到期后,陈某却拖着不还。经多次催讨未果后,王某某只好将陈某告上法庭。石狮市法院很快作出判决,王某某也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仍然拿不到欠款。2014年6月,石狮市法院在祥芝镇某村务公开栏上公布了“老赖”陈某的个人信息。几天后,不堪朋友和同村村民非议的陈某,主动找到王某某,先归还了欠款20万元,其余80万元约定分期偿还。
“将‘老赖’信息公布在社会上效果很好。真的很感谢石狮市法院的法官们。”王某某拿到欠款后感激地说。
看到被执行人能主动“还钱”,几位法官颇有触动。石狮市法院叶法官说,在法院去村里核查被执行人信息时,能明显感觉到一些村民对他们心存戒备,不愿意透露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甚至当他们询问被执行人家庭成员、住址时,村民都不愿意说。有一次,他与几位同事去一个村子里,明明找到了被执行人的房子,仍有村民告诉他们“那房子已经租给别人”、“没人住在里面”等。
在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后,通过媒体、网络、户外LED等方式,特别是“进村入户”曝光“黑名单”后,执行工作的“被动性”开始有所改观,并逐渐掌握了不少“主动权”。
除了“曝光”方式外,石狮市法院方面还通过落实“限制令”来实现多维管控。根据高院规定,一旦被纳入“老赖黑名单”,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信用惩戒,会被限制高消费。法院也不需要再向其做出决定书。这意味着,这些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动车、住星级酒店时都会受限,甚至出入境时也同样受限。
2011年,石狮市吴某与蔡某签订一份债权合同,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后诉诸石狮市法院。经法院判决后,吴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判决生效后,蔡某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找到吴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仍有部分案款未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石狮市法院把吴某纳入失信“黑名单”。
今年8月初,吴某欲坐飞机前往省外参加会议,没想到在购买机票时被拒绝。原来,他欠债权人的债务还没有还清,被石狮市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2014年8月8日,吴某主动找到法院求和解,并请求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据了解,这是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航总局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乘”措施生效后,石狮市首例因“限乘”而主动履行义务的案件。目前,石狮市已有20名“老赖”找到法院,主动表示愿意还钱,希望自己姓名能从“黑名单”上撤下。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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