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9日讯 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拟由多部门参与
负责控烟行动
公共场所控烟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借鉴外地立法经验,草案明确各级政府领导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拟成立由卫计、爱卫、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参加的控制吸烟工作协调机构负责全市控烟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控烟政策、组织督促各部门开展控烟工作。
拟对5类场所限烟
12类场所禁烟
从近几年各地出台的控烟规定来看,禁烟场所的设定范围在不断扩大,一些城市甚至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但实践中法规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为此,草案从我市实际出发,拟将公共场所分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和限制吸烟的场所两类,限制吸烟的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吸烟区域,而禁止吸烟的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吃喝、歌舞、洗浴等公共服务场所,景点、公园等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内等候场所等5类场所,拟规定为限烟场所。草案要求,这些场所要设置固定吸烟区域,除吸烟区域外,场所内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外场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室内外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室内场所;商场、超市、金融企业等室内营业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室内公共办公场所及会议厅(室)、办事厅、礼(会)堂等公共场所;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等12类场所规定为禁止吸烟场所。
控烟不力经营者将受罚
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仅靠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无法取得预期效果。草案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控烟管理制度,配备劝导员;对违法违规吸烟的,现场予以制止或劝导。场所控烟不力的,有关行政部门有权对场所经营者进行处罚。
处罚标准在审议中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草案规定,一般处罚20元,情节严重的,最高可能处罚1000元。与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代表有的认为罚款额度太低,形不成足够威慑力,有的认为罚款太重,难以执行。“法规只是一审,有各种不同声音很正常。接下来我们还要召开各种对象的论证会,尽可能完善规定,使立法切实可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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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东快讯(记者许才芳)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餐厅,甚至连小区的电梯里,市民刘小姐都会时不时被“二手烟”包围。不过,随着福州市控烟工作的推进,类似这样的烦恼有望结束。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福州市1996年就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福州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对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减少吸烟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出台时间较早,无法适应整个控烟形势的发展要求,该规章已于2007年宣布废止。
在昨日的《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一审中,不少委员就“谁是执法主体”“禁烟范围如何界定”提出了看法。
有委员指出,在飞机上、在动车等特殊场合,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几乎无人抽烟。但是换了场合,比如在其他一些诸如学校、景区、体育场、酒店等场所,却很难避免这种现象。
而这种现象,究竟由谁来成为执法主体也存在难度,比如说,在包厢里抽烟很难有执法人员在现场;超市的工作人员也无法强行要求,要给予一定的罚款更是难上加难。
福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先立法,有了法规的约束,主要场所的控烟或会得到加强。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目前只是第一次审议,后面还会二审、三审等,条例会向着更加完善的方向走。
主要看点
禁烟范围:公共场所分禁止吸烟和限制吸烟两大类
草案从福州市实际出发,拟将公共场所分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和限制吸烟的场所两类,规定限制吸烟的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吸烟区域,而禁止吸烟的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以此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草案中提及妇幼医疗机构、中小学校、交通工具、体育场馆,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室内公共办公场所等12类场所拟规定为禁止吸烟的场所。草案也拟将酒吧、餐馆之类的服务场所以及旅游景点、公园、游乐场等五类公共场所规定为限制吸烟的场所。对于限制吸烟的公共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设置明显标志、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气效果,并远(隔)离人员密集区域等多项要求。
参与机制:全民都应参与控烟工作
草案指出,控烟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提高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咨询、指导和治疗。
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仅依靠行政部门的监督执法是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还必须得到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适应控烟工作的需要。
草案中提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控烟管理制度,配备劝导员;对违法违规吸烟的,现场予以制止或劝导;在禁止吸烟区域不得放置吸烟器具、悬挂张贴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等职责。
法律责任:对在禁止吸烟区抽烟拟当场罚款
由于实践中违法违规吸烟的行为存在不特定性、即时性以及取证困难等特点,为增强监督执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草案设定了对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收缴罚款。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违反控烟义务的行为,草案区分不同情况设置处罚幅度,强化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记者调查
餐馆易成吸烟“重灾区”
福州市公共场所的抽烟状况如何?昨日,东南快报记者就此走访了福州部分公共场所发现,餐馆最容易成为吸烟的重灾区。
昨日,记者走访了井大路、东泰路、庆城等路段的餐馆。昨日下午5时50分,东泰路一家川菜馆内,坐的是清一色的年轻男性,在酒菜陆续上来后,他们便开始推杯换盏,其中几个年轻人还点上了烟。而这些年轻人身旁的顾客并没有抽烟,有不少顾客在被动地接受着二手烟。随后在其他路段,记者看到随着夜幕降临,不少餐馆将桌子搬到外面,抽烟喝酒的人不少。
记者在大洋百货、东百商场里来回走了一圈,并未见到有人抽烟。在海峡影城门前,虽然看见门口丢了几个烟蒂,但并未看到有在影院抽烟的人。昨日,江滨路一家永辉的保洁员告诉东南快报记者,超市偶尔也有人抽烟,考虑到超市相对比较密闭,超市工作人员会要求顾客不要抽烟。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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