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是指因疾病或意外而丧失独子,并因多种原因而不再生育,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折磨的家庭。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范围内失独家庭至少超过百万户,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而言,不仅面临着未来看病养老等难题,更致命的是失去了精神寄托而陷入无尽的精神折磨和孤独寂寞之中。如何尽最大可能减少他们的精神痛苦和获得尽可能多的精神、物质抚慰,不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面对的问题和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更衡量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宗旨的践行。
首先,要建立养老帮扶制度保障体系。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国策,正是因为严格执行了这一国策,才引发独生子女,才引发失独家庭。失独家庭为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缓解人口压力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国家不能忘记这份厚重的恩情,应及时予以回报。各级政府应尽快出台失独家庭关爱帮扶救助相关制度,将失独家庭帮扶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帮扶工作常态化。同时,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失独家庭居住区,一是为了“同病相怜”,相互治疗心灵创伤,二是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照料、统一管理。
其次,要完善养老帮扶资金保障体系。独生子女家庭实质上是风险家庭,而养老、患病则是失独家庭最大的后顾之忧。应建立以财政支付为主、社会募集为辅的帮扶资金体系,切实解决失独家庭的生活困难,并应大幅度提高帮扶标准。同时,失独家庭应有优先享受减免医疗保险个人出资、提高报销比例或是医疗费全免的特殊优惠政策。
再次,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氛围。失独家庭并没有农村城市、贫穷富有之分,每个家庭都有可能面临“失独”风险。全社会有理由也有责任去认识、关爱、帮扶失独家庭。应加大宣传,让全社会的人都能理解、支持和帮助、关心失独家庭。比较经济压力,失独家庭的痛苦更多的体现在精神上,经常被痛苦侵袭而无法解脱。来自社会的关爱和抚慰,有助于恢复和增强他们重新面对生活的信心,有助于他们在心理上重新回归社会。(孙永红)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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