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黄河滩区一在建工地民工施工时从钢架上坠地身亡。8月6日,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安全办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黄河滩区不允许搞任何建设,该处工地属个人私搭乱建行为,因此事故不能定性为安全责任事故。但记者在去事故现场的路上看到,大量的违法建筑依然拔地而起。(8月6日 央视网)
“违建死人”不算安全生产事故,言下之意,若企业没有违法施工,便不会有农民工坠亡事故,事故原因在于违建企业“不听话”,与监管部门毫无干系。可是,若非花园口镇安全办监管不力,又怎会有违法建筑拔地而起?
在兰考大火夺走7名儿童性命之后,当地官方称袁厉害系非法收养,将事故责任一股脑推向了这位“爱心妈妈”,而自己却置身事外。花园口镇安全办的说辞与兰考如出一辙,目的不过也是试图从安全生产事故中“明哲保身”,把责任抛给违建企业。如此一来,花园口镇安全办便可躲过一劫,相关官员也可保住本已岌岌可危的“乌纱帽”。可见,当地安全办处心积虑地将“违建死人”排除在安全生产事故的门外,不过是欲撇清监管责任罢了。
若按照“违建死人”不算安全事故的逻辑来推算,那么非法开矿造成的矿难是否也不算安全生产事故?非法营运造成的车祸也只能怪司机不守法,而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失职毫无干系?合法建筑内造成人员伤亡是安全事故,违法建筑死人就不是安全事故,这种说法与“白马非马”的诡辩毫无区别。在《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活动,何来“违建死人”不算安全生产事故一说?
另外,既然当地禁止私搭乱建,但仍有企业“顶风作案”,而且这个违法建筑并非“孤品”,大量的违建如“雨后春笋”,这恐怕不是企业钻了监管的空子,而是当地安全办对违建查禁不力、“治违”职责严重空缺所致。日常监管对违法建筑不闻不问,事故后却拿企业当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花园口镇安全办未免也太“精明”了吧。
因此,“违建死人”事件中,当地安全办不仅难以洗脱“罪责”,还有错上加错之嫌,其中有对安全生产中监管失职之责,还有对违法建筑监管不力的责任。把“违建”当成掩盖安全生产事故的遮羞布,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监管失职的错误欲盖弥彰。(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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