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鲁甸地震在救援黄金时间72小时内,涌现出了许多最美的身影,有奋战一线的各方救援队员,有抬担架、搭帐篷的志愿者,有坚守岗位的医护人员,还有灾区后方无私奉献的社会各界人士,满目疮痍、交通阻隔,当物的力量突然瘫痪,人的能量在这一刻骤然迸发。这些美丽身影,足以给予我们震撼人心的力量。地动山摇,摧毁了房屋掩埋了哭喊,却无法摧毁民族的脊梁、掩埋人间的大爱!(新华网8月5日)
云南鲁甸地震发生后,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公安民警以最快的速度向灾区;国内民众纷纷捐款、捐物、献血;全国各地志愿者活跃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数名医务工作者冒着余震不断的危险,救死扶伤。他们就是废墟上的最美身影,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种爱心、同情心,更是一种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正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当国家处于危难之中、人民处于灾难之中,我们伸出援助之手,这不仅仅是出于良心,更是出于公民意识和责任。一幕幕抗震救灾的感人画面,正在向我们昭示着中国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的形成。
公民意识和责任可以把抗震救灾过程中人们自发的爱心变成自觉的行为,集小爱为大爱,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日常生活中的关爱、同情和怜悯是人类原始的本能,基于良心的召唤,属于道德范畴,是一种自发的行为,人们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其凝聚的爱心是有限的。而公民意识和责任,则是站在法律的高度,以抗震救灾、关爱他人为己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如果在灾难面前不作为,不仅会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谴责,也会受到法律的无形审判,因而它的凝聚力比同情心更巨大,比怜悯心更持久。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树立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那么再大的困难除以13亿,它就会变得十分渺小;再小的爱心乘以13亿,就会形成无穷的力量。
公民意识不仅会在抗震救灾时发挥巨大的作用,而且会给我们中华民族留下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最近,许多有识之士担心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形成的民族大爱,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逐渐消退。我认为,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因为爱心如果是建立在同情怜悯基础上,它总是有限的,也是不会持久的。如果爱心是建立在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的基础上,那么这样的爱心必然是与国家共存亡,与人民共命运,必然形成长久的不逝大爱。正是这种大爱肩负起了中华民族“多难兴邦”的历史重任,
每一次灾难,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瓦砾、废墟,生命的消失和痛苦的回忆,也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这就是抗震救灾精神,就是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抗震救灾过程中唤起的公民意识,仍然是朦胧的,感性的。这就需要我们对这种朦胧的公民意识精心呵护,认真培养,让它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我们相信,当我们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深深的植根于每个公民心灵的深处时,当我们的所有爱心由自发的行为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中华民族会在任何灾难面前战无不胜,会在任何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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