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用法律来守护诚信
东南网7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黄云峰)还记得8年前轰动全国的“彭宇案”吗?事件的真相是什么,或许人们永远无法知晓。但这并不妨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林秀榕和同事们时时将它铭记在心。
“这个案件在提醒我们,每一个案件的判决,都可能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她说。
公正的判决是社会诚信的基础
“如果我们不能秉公执法,伤害的不仅仅是当事人,还有整个社会的诚信。”林秀榕说。
林秀榕所在的民二庭主要处理商事纠纷。防止和惩戒商业欺诈、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在这里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体现在每一个案例的判决当中。林秀榕常常提醒自己和同事:“一个判决可能决定一个行业的发展,公正的判决是社会诚信的基础,不能马虎大意。”
这并非夸大其词。通过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鼓励诚信交易,制裁商业欺诈、恣意毁约等失信行为,强化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这是民二庭法官们的工作准则。
围绕着福州钢材贸易市场产生的信贷纠纷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据介绍,钢贸企业向银行借款,要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而担保公司和银行有协议,要在银行开保证金账户。如果将来借款还不起,那么开户银行可以优先取走保证金偿还贷款。
但是,一些银行职工为了抢占市场,往往不按规范操作。金融危机发生后,钢贸行业普遍不景气,在企业无法及时还贷的情况下,往往容易产生纠纷。
“我们前不久就判了一个相关的案子,银行败诉了。”林秀榕说,案件判完后,福州市所有的金融机构几乎在一夜之间把合同和操作都规范了。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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