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公约能否管住广场舞噪音》追踪
社会各界建言献策—— 跳广场舞自娱自乐更要自我监督
本报讯(记者 张晓明)泉州市区几大公园陆续推行文明公约规范管理广场舞,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如何控制好跳广场舞的音量和时间。这一健康绿色的娱乐活动如何更好地存在,让跳舞的人开心的同时,也让居民们省心?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居民纷纷建言献策。
告诫三次取消资格
目前,市区一些公园内有不少文化活动团体,包括唱歌、广场舞、太极拳、乐器弹唱等。但部分团队声音分贝大,常遭周边居民投诉。西湖公园、刺桐公园、东湖公园三大公园推行“文明公约”后,情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据市公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个别团队依然分贝过大的情况,各公园将再进行摸底、协商。如西湖公园管理处为了控制各团队的音乐音量,请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用噪音测试仪测量音量,并建立数据库和台账。每天,公园工作人员也会对园内音量进行监督,一旦音量过大,便给出警告。
“文明公约”明确指出违约责任,广场舞存在噪音扰民等情况,经告诫三次后仍不改,就取消活动资格。
跳舞地点应不影响交通
市政协委员陈笃恒近几年一直关注泉州广场舞发展,在他看来,西湖公园的做法值得小区借鉴,特别是音量和时间控制方面。同时,他认为广场舞活动的地点选择也很关键,以不影响交通为佳,尽量在空旷的公园、体育场等。对广场舞有一定的制约措施并非坏事,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发起文明跳舞的倡议。
“这主要靠自觉,从我做起,不影响他人。”市人大代表、农工党泉州市委会副主委吴培增认为,跳广场舞有利于中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本身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如何规范跳舞行为,尤其是要控制好音响音量,不能扰民。
时间音量都要有度
47岁的市民陈明珠坚持跳广场舞已有6年,她也希望这项全民健身活动能得到管理。她坦言,广场舞越来越受到欢迎,但因为是自发性的活动,不管是音量、活动地点还是时间,都存在不少问题。她曾经看见,一些跳舞的人因为抢场地闹矛盾。她支持规范管理广场舞,舞者也应该自觉自律。
记者走访中发现,市区多数广场舞存在音量分贝过大的现象,个别队伍跳舞时间持续到深夜。泉州市老体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他们已经收集了不少关于规范广场舞的建议,较为集中的也是在音量和时间的控制方面。如规定时间控制在两小时内,音乐声源(扬声器、音响等)处音量不得超过85分贝。在距离音乐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处,白天音乐平均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则不得超过45分贝。
至于监督机制问题,因为广场舞活动都是自发组织的,在监督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如何制定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协商。市老体协近期也已向全市人民发起文明跳舞的倡议,进一步规范管理广场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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