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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细则
http://wmf.fjsen.com 2014-07-09 17:54:21 来源:省委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商以下各责任单位同意,结合相关部门职能制定本细则。

一、帮扶方式

(一)一次性补助资金帮扶

帮扶措施:每年4月,各市、县(区)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于月内落实需要帮扶的道德模范的实际困难情况,并向省委文明办上报名单。每年6月,省委文明办提出具体补助标准、补助依据和帮扶对象已获政府补助情况等,经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并于当年内发放到位。帮扶资金来源从省委宣传部部门年度财政预算“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和“省文化事业建设费”中统筹安排。帮扶资金由省委文明办下拨给各设区市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并督促他们落实帮扶资金的发放。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财政厅

(二)就学困难帮扶

帮扶措施:每年9月秋季开学前,省教育厅落实对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且属于城市低保家庭的道德模范及其子女提供免费教科书的工作;把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帮扶的道德模范及其子女纳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参照优抚家庭子女相关标准予以资助,在核实受助道德模范及其子女相关情况后,督促相关学校每年9月秋季开学前办结相关手续;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把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帮扶的道德模范幼年子女纳入资助政策体系,参照优抚家庭子女相关标准予以资助,在核实受助道德模范相关情况后,督促相关幼儿园每年9月秋季开学前办结相关手续。以上三类就学困难帮扶为一学年帮扶一次。省教育厅于每年9月15日前将受助道德模范及其子女名单、所在地区学校、具体受助情况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三)养老医疗保险帮扶

帮扶措施:由省民政厅牵头,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生活困难且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道德模范,全额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并按政策对住院治疗和特殊门诊合规的医疗费用,在医保报销后,再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补贴。帮扶方式为年度帮扶,一年办理一次。省民政厅及时将帮扶落实情况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四)最低生活保障帮扶

帮扶措施:由省民政厅牵头,每年9月,省委文明办向省民政厅提供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名单,省民政厅根据名单,督促其所在县(市、区)第一时间按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把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体系。省民政厅及时将帮扶落实情况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五)志愿服务帮扶

帮扶措施:由省志愿者协会牵头,每年10月落实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道德模范名单,督促各级文明办和志愿者协会协调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确定参与结对帮扶的志愿者人员名单、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确保道德模范每周至少受助二次。帮扶方式为年度帮扶,一年确认一次,于12月底前确认下年度受助道德模范和施助志愿者名单。省志愿者协会及时将帮扶落实情况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志愿者协会

(六)就业创业帮扶

帮扶措施: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督促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常年向尚未就业的道德模范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尚未就业的或处于创业初期(创业时间不满2年)的道德模范提供免费的SIYB创业培训。工商部门对有就业创业能力、尚未就业的道德模范,凡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场所,为小区居民或村民提供自行车维修、小家电维修、缝纫修补、疏通管道和卫生保洁等服务的,可不办理营业执照,只需向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备案;对于办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工商注册登记事务,实行县域通办;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为道德模范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提供咨询、受理、审查、核准优先办理服务。省银监局推动各银行为符合条件的道德模范提供信用贷款等方式进行帮扶。省总工会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道德模范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就业援助服务。团省委通过开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发动青企协、青商会会员和青联委员企业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开展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对接创业导师指导创业等多种方式,对青年道德模范进行就业创业帮扶。省妇联把拟在农村就业创业且尚未就业的女性道德模范纳入省“巾帼致富种子工程”、“专家快车农村行”等相关业务培训对象给予优先安排,对拟在城镇转移就业的女性道德模范,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优先免费为其提供家政技能培训和岗位,发挥省女企业家联谊会的平台作用,推荐有就业能力且尚未就业的女性道德模范到企业就业。省残联对道德模范中属于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员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扶持自主创业、安排贴息贷款等就业创业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并符合“居家养护”项目条件的残疾道德模范,优先安排每人2000元的生活补贴。以上帮扶方式为年度帮扶,一年确认一次,于12月底前确认下年度帮扶工作安排。各部门及时将帮扶落实情况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银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七)社会组织帮扶

帮扶措施:省红十字会对符合《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道德模范对象,优先给予审核办理救助,对定向捐助给道德模范对象的善款,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向受助对象及时发放救助款,对一般的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省慈善总会在助孤、救灾、帮残、扶老、助学、助困等六个方面,对符合慈善救助范围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并按照要求在执行慈善救助时征求捐赠者意见,对受赠者进行资格认定,签订受赠协议;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向牺牲、伤残或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发放慰问金和困难补助金1000元至2万元,每年为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或其子女提供从小学到大学毕业的学费补助(小学1200元/年·人,初中1500元/年·人,高中1800元/年·人,大学6000元/年·人,研究生7500元/年·人),启动并实施医疗救助和特困补助;省诚信促进会积极促成爱心企业家对生活困难的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结对帮扶。以上帮扶方式为年度帮扶,一年确认一次,于12月底前确认下年度帮扶工作安排。各部门及时将帮扶落实情况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省诚信促进会

(八)模范相互帮扶

帮扶措施:每年10月,省委文明办督促各地文明办做好道德模范生产生活、家庭经济等情况调查了解工作,并确认有意愿帮扶和接受帮扶道德模范名单。根据个人意愿,经济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强的道德模范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现金资助、帮助联系就业单位、扶持创业等方式的帮扶。

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

(九)成立关爱基金

帮扶措施:省志愿服务基金会下设“关爱道德模范”基金,通过省志愿服务基金会注入、社会捐助等方式筹备资金,每年10月,省委文明办督促各地文明办做好道德模范生产生活、家庭经济等情况调查了解工作,并及时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

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省志愿服务基金会

二、礼遇方式

 (一)庆典活动礼遇

礼遇措施: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各级党委、政府邀请道德模范参加有关庆典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将道德模范作为领导节庆日走访慰问重点对象。各市、县(区)委文明办将庆典活动礼遇情况及时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市、县各级文明委,文明办

(二)子女就学礼遇

礼遇措施:省教育厅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道德模范未成年子女入学入托提供便利。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读公办学校;学前教育阶段,有需要的,可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幼儿园;在参加中考中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省教育厅及时将礼遇落实情况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住房保障礼遇

礼遇措施:每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结束后,省民政厅及时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对向住建部门提出保障房申请的道德模范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进行核对,并将数据提交住建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督促各级住建部门对民政部门提供的有关道德模范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对住房困难且符合保障房政策的道德模范家庭给予优先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将落实情况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

(四)参观游览礼遇

礼遇措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等部门在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推动所管辖的旅游景区(点)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免费参观游览等活动,并作为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推进,省旅游局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文明办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推动落实参观游览礼遇。以上各部门及时将活动情况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省旅游局,各级文明办

(五)医疗保健礼遇

礼遇措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督促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优先就医窗口优先就诊,帮助联系优先安排床位住院治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时汇总各地和医疗结构落实情况并报省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六)享受劳模待遇

礼遇措施:每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结束后,省委文明办、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按有关规定为我省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办理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七)营造社会氛围

礼遇措施: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推动各地各部门通过大众传媒、公益广告、宣传栏等方式加大道德模范事迹宣传力度;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银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等部门,设置优先就医、优先购票、优先办理业务窗口,营造崇尚、关爱道德模范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银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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