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工商局三项举措力促公益广告发展
文明风7月8日讯 为切实发挥公益广告规范道德行为、传播社会美德、引导价值观念的重要作用,改变社会不良风气,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福安市工商局结合全国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和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契机,积极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力抓好推进公益广告发展的各项工作,传递正能量。
一是积极引导广告经营单位参与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桥梁纽带功能,协调动员会员单位发挥自身广告宣传优势,加强公益广告的理念研究,设计制作优秀公益广告,踊跃参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将广告经营单位打造成“讲文明树新风”的“生力军”。
二是积极督促广告经营单位投身公益广告事业。将广告监管关口前移,大力倡导公益广告宣传,及时传达广告“正能量”,督促电视、电台、报纸、大型网站等主流媒体增加公益广告制作播放条次,对较具规模的广告经营单位要求每年定点定量投放公益广告,引导主流媒体、广告经营主体投放公益广告每年不少于30条。积极调整主流媒体广告结构,引导广告经营单位将发布公益广告转化为自觉行动,确保公益广告在辖区投放量。
三是积极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以广告业的自身文明推动社会文明。在广告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广告监测,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培育广告经营单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意识。宣传和讲解广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全市广告经营单位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社会意识。(福安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李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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